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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回复:50浏览:6088 合伙人私自捞钱,该分手还是继续合作?

发表于 2005-04-28 12:11 版主奖励:10点
编者按
  创业合作伙伴做了有损自己利益的事之后……    合OR分
  都说是“一个好汉三个帮”,还有什么“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自古人们就团队的力量就有了明确的认识。今天的创业者们是否也愿意以团队的形式创业呢?合伙创业到底是荆棘还是玫瑰?合作伙伴做了有损自己利益的事情,合作不下去了该怎么办?我们该怎么选择自己的创业伙伴呢?我们期待您的高见。 
事件聚焦
千万不要和朋友共同创业 后果很严重   详细
怎么面对共同创业时合伙人建小金库?  详细
请教下关于合伙创业的问题   详细

请教:如何选合伙人    详细

创业的女人应该找什么样的合伙人  详细

 
分手论     继续合作论
合作不下去就愉快地分手

曲同人心 :
一个没有经验的创业者开始往往爱依靠自己的合伙人。 合作不下去就愉快地分手,人要继续往前看 全文>>>>>>
斗争求团结

宝冠居士 :
引导合作人如同教学生,督促,检查,限期改正.你监督到位的话,同志仍是好同志,可以继续出力的 。 全文>>>>>>
不能原谅

特文森 :
你打的比喻现在可以这样理解:失血的病人示意医生从贫血的病人身上抽血来拯救自己,她是不能原谅的,就是说你不能妥协 。 全文>>>>>>
知错能改就是好样的!

给你利润 :
现在出了这种情况,肯定是有原因的,假如她真的是有难言之隐的话,那就劝导她吧 ,给她一次机会,更给了你自己一次机会 。 全文>>>>>>
有很多合伙人只能是阶段性的

陈传旺 : 刚开始合作时,相互都有利用价值,也可以说是互补,企业相对稳定最求更高发展的同时就得抛弃些东西 。 全文>>>>>>
人非圣贤

吳奈何 :
事业是一个起步,发展和成熟三个阶段。而奈何现在正处于起步阶段,如果根基不稳就不可能有发展和成熟!再说曾经的打拼,没有功劳也有苦 。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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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团队经久不散之谜

修改于2007-11-02 10: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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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云霓 云霓儿也是我
大家有事可以联络我 也可以搜索加云霓儿这个名字的贸易通
岁月匆匆 …

我的意见是分手 发表于2005-04-28 13:38
因为既然做了有损我利益的事情,那就有可能第二次
so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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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露凝百合
清新本出尘

如果合不来,开始就不要合作! 发表于2005-04-28 14:03
合得来的话,大家都应该互相体谅点!要不就是兄弟也会出问题的!更别说朋友了!
st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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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根据法律赋予的股东权力保护自己的权… 发表于2005-04-28 14:05 版主奖励:10点
可以要求合作人停止损害股东的利益,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当然,现在许多人放弃了自己争辩的机会,忍让了。那不是我们鼓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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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是为了提高效率, 交流是为了相互沟通, 大家都应该知道目的, 获得效益,开心生活。 QQ522…

这需要根据损害利益的程度来决定! 发表于2005-04-28 14:07 版主奖励:10点
如果是我,损失的只是我个人的金钱利益,我会在妥善解决后继续合作,因为找到一个合作伙伴并不容易. 如果他做了损害公司根本利益的事情,那是原则性错误,合作已经丧失了基础,所以只有选择分手.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很多事情其实是两难选择,决定起来不容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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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情况而定,任何事都要一分为二来看! 发表于2005-04-28 14:08 版主奖励:10点
要看他损害的是怎样的利益,还要看分手和合作哪个更为有利! 另外分手和合作并不能一刀切。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情况下,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在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远的就如三国时期一样,近的就如国共合作一样,任何事都是在变的。现在的分手,不代表将来的不合作;现在的合作,并不表示将来的不分手。 所以,任何事都是要一分为二来看,而不能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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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一般小的企业,根本就没有什么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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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择分手.. 发表于2005-04-28 14:10 版主奖励:10点

我选择分手,还要通过正当途径来追回我的损失,既然他做了有损我利益的事情,说明我当初和他合作是选错了人,没看清他的本来面目,我会在以后的选择中认真的看清楚合作人的为人处事等等.好好的干一番自己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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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_.
 / | '   \ …

分手的好 发表于2005-04-28 14:17
做生意,讲的就是诚信,没有诚信,怎么还能做下去吗?别浪费时间,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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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旅游服务网站: http://www.luonan888.cn 陕西省洛南县旅游咨询服…

答非所问怎么还会被推荐? 发表于2005-04-28 14:19
楼主:这里有些回答答非所问怎么还被推荐?是不是你在走后门呀?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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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步海阔天空啊! 发表于2005-04-28 14:20 版主奖励:10点
能体谅的静可能的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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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那有后门可走啊? 发表于2005-04-28 14:21
偶可是很公正的,只要阐述了一个明确的观点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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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匆匆 …

团队也需要经营--岂能轻易分手! 发表于2005-04-28 14:22 版主奖励:10点
创业团队是创业事业成败的关键。组织一个优秀的创业团队,就等于成功了一半。团队意识和道德水平是组织团队时应该考虑的关键元素。有了这两点做保证,其它问题都好解决。 磨合好一个团队也需要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懂得珍惜和经营是很关键的。如果实在不能磨合,也不能勉强。 婚姻也有解体,但究竟不是主流。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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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如果你想经营一项自己的事业,你必须从头开始 – 花很多年寻找合适的产品或服务,然后争取在两至三年…

不建议分手 发表于2005-04-28 14:22
损害的是自己的利 而不公司的利 合伙人当初也是自己最信任的人 常言说的好最好的朋友也是最坏的敌人 其实你已知道他害过你了~ 我想你下次对他的定会小心的~ 想必他也不再有多大的胆量来害你下一次~ 回头算一下~ 分手了对谁都没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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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把她气哭了,兄弟你的日子可不好过啊!至少今晚晚饭别想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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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事,久合必分,久分必合! 发表于2005-04-28 14:44 版主奖励:30点
谈谈我遇到的真实事情吧。 我有一个老同学,在中学时和另一个同学合称“三剑客”,那关系就不用说多好了,反正只要有人对我出言不逊,他会用拳脚教别人。20多年我们一直关系好。 10年前,他在北京给邓公主打了三个月工,没挣到钱,很落魄的回来,我们在街上遇到。问他下一步怎么办?他说没生路了,准备往广州贩甲鱼,但不懂,怕上当受骗。我说跟我干吧,每月1000元,再给提成。结果连他没事做的哥也来我这里钱也不少拿。 我在福建认识了一个台湾商人,把他邀到武汉来,准备合作办公司。但我当时有原单位有合同在身,不能回来参入,就要我那同学以我的名义做。我没想到的是,他竟然在背后捅我一刀,不仅唆使台湾人甩开我和他做,还对我公司说我在外开公司,使我损失了几十万,几年心血百流。于是我们没法合作,只能分道扬镳。当然他得了很大利,有了上百万的身家。而我,那一个惨字,真是刻骨铭心! 事格10年,我们又在街上碰到了,他说找了我多年。他在外这些人和无数的人合作过,但始终觉得不如和我合作愉快,起码不会上当受骗,对我的人格和能力他是敬佩的,所以又和我谈合作做事。他出资金,我来管理。我答应了,过了这多年,我们又准备开始第二次合作。有很多人说我好了伤疤忘了疼。我觉得当今社会是需要合作的,只是自己小心点为好。人在路上走,不可能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二次!生意就是生意,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天下之事,久合必分,久分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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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善吃天下仙
想创业吗?来我博客里交流: http://nanshan999.bl…

最好是分开 发表于2005-04-29 02:19
合作就是要互相信任才可以发展,发展顺利不就有利润,为什么要私自拿钱呢?是他对不起你的.能和你一起创业的人,相信你会对他很现任.可是他却被着你私拿钱说明他已经不在想做事了;最起码他的心变了,和一个做人不厚道的人一起做事很累.而且心情也不好,最重要的是会给公司带来麻烦的.
我认为不能光是继续合作或分手的问题,还… 发表于2005-04-29 07:46 版主奖励:10点
首先,他们私分钱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你能看在朋友的份上原谅他们,你就不会去告发他们了。不过,从此不难看出你公司财务管理的混乱,如果没有严格的财务管理,这种事是必然会发生的,所以马上建立起一套完整无缺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当务之急。 其次,如果你要再干下去就好好与他们谈谈,该退出来就退出来,该罚的就罚,再约法三章,继续合作!如果合作的心已冷,清算完就分吧,不过我还是希望再做下去,前提是有钱挣就是!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分分合合 发表于2005-04-29 10:47 版主奖励:10点
在创业初期,由于资金等问题合作是必要的,到了一定的规模或许合作(合伙)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发展障碍,这时可能考虑成立有限公司等其他公司制形式,实行专业经理人管理,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 总之,能适应、顺应企业的发展壮大就合,不能适应就分。
关键在于初期就要定严格的制度加以防范! 人都是有私心,没私心只能是神与傻子! 桃园三结义,只可能存在于小说中。现实中更多的是“魏严”这一类的角色——有好的一面,也会有坏的一面。关键在于怎么用。 晓之以情理,约之以制度。这才是合作的原则。如果只是约之以制度,结果就象“魏严”一样——反了!如果只是晓之以情理,结果会更惨——反了你都不知道! 硬币都有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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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生产“工程抗裂纤维”(聚丙烯纤维、聚丙烯网状纤维、聚酯纤维)
广泛应用于:外墙抗裂、屋面防水…

你以经给出了答案~ 发表于2005-04-29 13:16
你的的话题,以经给出了~不能合作~的理由了~~ ~~~ ~~~其实,你的心里以有了答案了~ ~~~ ~~~我倒是有点没有想通, ~~~ ~~~这样的问题你怎么会让大家来讨论呢~ ~~~ ~~~还是要祝你~和你的合作伙伴开心~
不能目标一致。 发表于2005-04-29 13:49
合伙人为了捞私钱,分散经营注意力,势必造成不利的影响,若是同行业那不但是违反职业道德,还触犯了法律……要是对所合伙的企业运营不错的话同时他也能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时,那么也就不必过于认真……大家都是为了挣钱嘛!
最好的解决方法是选对人..............
小不忍则乱大谋 发表于2005-04-29 15:31
既然选择合伙做生意,我想大家都希望把它做好做大,最起码希望赚到钱。在合作过程中肯定避免不了有磨擦,重要的是沟通。如果伙伴出现私捞,那可能这种矛盾已经很深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现在出现这种不愉快的事情,我想还是要继续合作下去,但必须解决这个问题,而且要约法三章,建立一个更好的合作制度。因为如果选择分手对大家都是一种损失,首先是多一个竞争对手;第二财力物力一分为二,实力就弱了。要分手还是待到发展成熟时,最起码等到赚到了钱再说。
背叛自己的人不可原谅 发表于2005-04-29 21:59
如果是私捞一点点就暂时算了,如果他私捞的有你分的一半多,那就分吧.
我已经退了容忍他N次了,有时很难想象有那么卑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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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金桥(http://www.comsinfo.com),免费发布(查看)供求信息,提供详尽的展会…

楼主,真佩服您的勇气和决定。 发表于2005-04-30 09:54
楼主,看完您的文章,真佩服您的勇气和决定。做为我的急脾气及性格的急躁,如果我是你,或许见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把他狂扁一顿,狠狠的出一口气,以自慰一下自已那曾经创伤的心。但是 我看到了你没有,你很镇静,纵使他曾经在背后捅过自己,你在面对他提出的合作要求时你还是欣然答应了。或许人在风华之后,经历过太多的“磨难”之后,才能深刻体会到当初同朋友在一起的真情和难忘 。希望您再次同他合作时,把握好自己,更希望你们的再次合作顺利,因为毕竟你们是昔日的好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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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民族工业,创造国际品牌,发扬完美主义,优化人类生活。
专业工业产品开发设计(产品创新、外观…

可以协商 发表于2005-04-30 10:06 版主奖励:10点
最好的方法就是设法另同伴回到你的身边 打江山易,, 守江山难呀,, 可能是你们的意见不一。 或是发展方向不一, 或是,, 导致如此 。。还是那句 最好是另同伴回到你身边。
集思广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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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云霓 云霓儿也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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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匆匆 …

快刀斩乱麻 发表于2005-04-30 13:42
快刀斩乱麻,分手.
分吧,最好一个人 发表于2005-04-30 13:45
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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