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值商城新手上路 阿里巴巴>商人论坛>创业论坛> 创业与法律讲座之二(有关虚假出资问题)

楼主回复:5浏览:3283 创业与法律讲座之二(有关虚假出资问题)

发表于 2004-03-03 18:19 版主奖励:30点

(按:本来想将企业设立过程中的常见违法行为整理好之后一并发表的,但由于时间有限,一并发表可能时间会拖很久,只好整理一点发表一点了) 企业设立过程中的常见违法行为之一:虚假出资。 常见表现: 1、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外,还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而后几种出资方式,由于不是货币形式,是需要估价的。往往授意估价机构高估价格,以达到需要虚假出资的目的。 2、利用虚假验资的方式虚假出资。由于验资是由中介机构实施的,投资人往往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的虚假的验资报告来达到虚假出资的目的。 3、抽逃出资。投资人在利用向他人借贷、租赁的财产和设备等方式出齐注册资本,公司成立之后,则以各种名义抽走资金,使公司成为买空卖空的皮包公司。 法律责任: 1、根据《民法通则》第49条,企业法人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导远律师点评:采用双轨制责任,即法人、法定代表人均要承担责任。 2、根据《公司法》第206条,违反公司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刑法》第158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郑导远律师点评:构成犯罪的条件有:1)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2)后果严重;3)有其他严重情节。

修改于2004-03-03 18: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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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易盟律师事务所 职务:主任 律师 地址:杭州文二路328号富丽科技大厦A区五楼1519(来访前请预约…

感谢郑律师的系列讲座 发表于2004-03-03 20:13
大家对此章节有疑问的也可以在这里提出。 -- QQ:7186117 E-mail:kris.zhao@alibaba-inc.com TEL:(0571)85022088-3209 http://www2.china.alibaba.com/ali/news/more/3,5005049,1.html 创业提高园——告诉你创业时候想知道的!
so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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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笔笔,笑容传中国~~~~

让新手都来看看 发表于2004-03-17 14:27
我顶啊
stool
那么,现在经济开发区 发表于2004-05-08 12:55
那么,现在经济开发区的什么2000注册公司什么的都是这个问题喽
依照工商注册的有关法规,在同一个地方不能注册名称相同的两个公司对吗?深圳市粤海进出口有限公司实施诈骗时,称他们是深圳市粤海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而他们的公司也正好在深圳市嘉宾路4051号粤海金威大厦18楼上办公,大厦顶上悬挂有粤海集团四个巨幅大字,我们也查过,深圳粤海集团公司是上市公司,不仅做外贸还做投资等等。分支机构很多,所以,我们对深圳市粤海进出口有限公司没有防犯心里准备,因为,上市公司下的子公司不可能诈骗的,如果不是深圳市粤海集团属下公司,深圳市粤海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工商局是不能注册与深圳市粤海集团公司相同名称的。但结果我们还是被他们给骗了。难道工商注册法规有变?在一个诚市里能注册与另一个公司相同的名称吗?请给予回复,谢谢!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条 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按上述规定,如果行业不同,两个公司即使在同一地区也是可以同名的 -- 个人文集: http://club.china.alibaba.com/ebook?user=banpeng1 志同道合联盟---商人的参谋部! http://same.group.china.alibab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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