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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九月份,我市一家大型商超开业,着家下面的几家连锁店我们也做着,但是效率一直不 好,销量不好,想进去的必须先签合同,也就是交进场费,我们叫做开刀费,意思就是进来一个宰一刀。超市内部叫赞助费,说明白点,就是说是我们自愿交的,开业前对超市的支持,我本来不想进场的,听其他前了合同的商家门都说2000元起底,少了两千不签,我本来想等等时间,如果牵的人太少,他们自然就会自降身价,其他超市商场比他小点的都才几百到一千左右,而且这家超市还在四楼,我们怕交了费做不走,那交的钱不是打水漂了吗?后来看到签的差不多都是两千,甚至更高,在我和我一起做超市的朋友犹豫不决的情况下,决定挺而走险,进了办公室,接带我们的是一个大哥,38岁左右,比我们大,姓李,我们叫他李哥,另一位比我们小,姓杨,我也叫杨哥,表示对他的尊重,毕竟我们是来谈条件的,就必须经过这一关。李哥先说的话,意思就说我们其他超市我门也做了,而且一直合作比较愉快。下面就说签合同的事情了,也就是开刀费,他说和我们一起做的同行都是交的2000千,有的还比我们更高,意思是我们可以出多少,说白了就是不能低于2000,我说我们在你们超市上的单品又少,销量也低,他们(同行)都比我销的好,其实就是他们平时给的好处费也给的多,会哄人。我先说1000可以吗?他说不行,别人都这么多,而且这个数是公司统一说好的,其实都是谎话,他们对任何商家都这么说,只是谁私下给的多给的好,就帮谁说话,我最后说1500可以吗?他们就没有继续和我们谈的意思了,后来他就故意在那玩手机,正在谈存储卡什么的,我突然灵机一动,我说我有个朋友在卖着种卡,如果你要,我可以送你一张,他犹豫了一下,然后说,我们两个都是一起的,一个人张,姓李的是主子,姓杨是他的手下,我说那好,没有问题,我打了个电话,叫了个车直接就送了过来,然后让他们试了试,觉得没有问题是正宗的,其实那两张卡是别人送我的,一分钱都管不着。我看准机会,就说那我们这合同是不是?我话还没有说完,他马上态度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看你们这么有诚意,在不签就是我门的不好了,就这样他们大笔一挥,然后盖了公司的章,我们也就放心了,我们也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就这样大功告成! 请问大家我用这种手段签定的合同是否很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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