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丢了怎么办?
一、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公司需向《中国税务报》和当地日报(或商报)办理发票遗失声明及向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挂失申请审批手续。
1、《中国税务报》刊登费用为:不超过100字每则刊登费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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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贾静
具体手续你可致电咨询贾静。
2、日报或商报手续及费用电话咨询。
3、完成上述汇款和挂失刊登手续后,纳税人需到附近主管国税分局领取并填报一式五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声明刊登表》,连同日报的刊登发票和《中国税务报》的刊登汇款单报送当地国税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审批手续。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办理须知
(一)、申请
纳税人丢失已抄报税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持以下资料到相关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窗口直接办理:
1、书面申请报告(写明丢失原因);
2、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一式四联,见附表4)。
(二)、办理
1、受理窗口审核有关资料是否齐全、准确;
2、符合要求的,将受理信息输入CTAIS系统;
3、在金税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中查询该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已抄报税。符合规定的,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上签字盖章,并将第二联、第三联返还纳税人。
三、购买方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到当地税务局在认证有效期内认证抵扣。
注:以上仅供参考!是个基本流程,具体的准确的操作,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总之,也不要着急,办法是有的,也不会太麻烦的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纳税人丢失防伪发票,认证过的,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2.未认证的,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
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说简单些,就是拿那复印件再去认证,其他同)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76300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