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最近老被一个供应商的女业务员缠着不放,那位阿姨(也不过30多岁)老在周末打电话给她,说想给她介绍对象(也就是男朋友)。每次周末和女朋友在一起的时候,都会被这位阿姨的电话打扰,一天的心情都坏坏的。女友苦恼,我也生气。
新近出法规,禁止非实物性贿赂,其中包括“性贿赂”,想请教各位坛友,供应商业务员向客户购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男(女)朋友算不算性贿赂呢?
如果不算,那如果她(他)的目的却是出于达到拉拢人心的效果,这又当如何理解?
如果算,实际上她(他)可能并没有得益,岂不挺冤?
支持一下
呵呵···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
呵呵,老郭遇到竟争对手了哦,麻烦大了,自己要小心点哦
对老婆更加疼爱点,相信她自己会处理好这个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