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记得签合同的时候我上面的工资是跟实际的不符的,不过我也听过很多公司都这样,所以也没在意,现在想是不这样不好,要是以后换工作的话要按实际上的填,不过这好象涉及到公司的做帐问题呢。
这是不正规地做法,这样公司也是为了避税和以后对员工有更多的主动权!
2。要是他真现在把我”喀嚓“了,按劳动法是不是得补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法规定,只要提前一个月让你走人,他是不用陪钱的, 另外,就算他跟你终止合同,
因为你没有做够一年,是没法补一个月工资的.
3。关于提成我跟老板是口头协议的,但是在论坛上逛多了觉得口头协议不可靠,要是老板翻脸了根本拿不到,是不是应该补一份协议加在合同上?
楼主太不小心,提成一定要跟公司签定合同的,这样你太被动了!
4。最主要的一个,要是你会怎么做呢,要是老板扣得少你会忍让吗?还是据理力争?
争什么呢,一切有关法律上的合同,你并没有跟公司签!
下次要小心点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