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在网上认识的 当时我把车卖给了他! 他承诺的是过户由他来过,所以就写了份合同。。。。可是到现在也未过户 整天就这个事情让人担心怕有天出了什么事!
电话现在联系不上,也不知道当时的证件是真是假。因为现在人造假技术太高! 请大家帮我想想办法 现在该怎么处理比较好点! 谢了!
到该车辆户籍地当地报社登报声明!限期该车使用人办理过户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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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9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2.法释〔1999〕13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肇事人逃跑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
[2001]民一他字第32号
颁布日期:20011231 实施日期:20011231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院:
你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承担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200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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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办法可以考虑下:
去公安机关,把卖车情况说清,请求协助调查对方身份的真实性。同时要求核查时附带通知对方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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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不办了!等找到他不知哪年了。
先用着,最起码你们这之间有有合同的,这足以证明这车不是你偷的!
以前不仔细,现在直能这样了。
问题就是此人的身份小弟不能确定! 加上现在的违章已经有4起! 着急呀!
不过小弟先谢各位大哥大姐的鼎力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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