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说楼主的问题,在我看来,楼主也是有一小部分的责任的。
第一,不应该因为对方是老乡,就替她做工作上面的事情。而且对于对方提交过来的方案,你采取了自行修改后再拿给老总看的方法。
表面看来是照顾了她的面子又节省了工作时间,其实是忽视了她的意志,而且你这样的修改对于提高她的能力没有帮助,反而让她误以为自己都做得很好。你应该叫她来,对她当面指出她的方案中不合理的地方,然后让她自己去改!
这样也不会让她认为自己的方案都做得很好一次通过,才会自做主张的制订了那个得罪很多人的出差方案。
第二,对方制订的轮休方案和值日方案,以及私下搬走你的打印机的做法。你有不满应该对老总提出,而不是直接同她争吵。很明显她认为她有管你的权利,而你认为你没有被她管的道理,这个时候就应该让最上面的老总来明确一下!尤其你说你和老总商量过你是双休的,但是她不知道,她还替你安排值班。可见你们老总对她没有交代清楚,你应该同你们老总表明的,我想比你直接同她吵效果好得多。
虽然楼主已经不在这家公司做了,但是我觉得这件事也算是你的一个经验,从这事情可以看出,“责权”一定要明确!该她的责,就要让她去做,不该她的权,你就要即时的反映。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你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