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月结的本意是方便彼此之间的合作.避免每次送货都要给钱嫌太麻烦.所以月结就这样产生了,我是这样理解的.也许在我没出道之间月结就已经产生了.也不晓得前辈们是怎么想的.
想必现在拖款很正常了吧.谈好月结30天的可能给你拖个60天算正常的啦.月结60天的话,可能要到120天才付得款了.收到款了,还要谢谢祖上有德了.
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我也想知道怎么办,
一般他不按时给钱,我们就停止供货
我们也有月结拖欠款的客户,实在令人是非常头痛的事情,说好月结30天,可最后却一拖再拖,遇上这样的客户,继续做下去吧,雪球越滚越大,不做吧,怕之前的货款再也收不回来啦, 真是左右为难呀
談起月結。本人頗有感受。我原來和力飛車料做過生意。本來是月結60天。可到240天他都不付錢。如果要錢。他就扣去8個點。被他拖的死去活來。小老板很賴,他扣了錢都歸自己腰包。給他做過生意的都沒有掙錢的。除非把他綁架。要回自己的貨款。
货款没收到做多有什么用啊.
要是有未送完的货先放仓内不要送货,跟对方公司说"把之前该付的款结清了再送货"
这一点还要看这家客户你们合作多久了要是新的刚开始没多久那就要当心了,我们对于我们的老客户一般不会这么苛刻就是但他们付款都准时.
要是对方以不下单相逼那也就算了不下就不下,当哪个时候让他们跑掉一个月那岂不是白做啦.
电话经常催一下她们财务问清是什么原因.
要是小公司就得上门要钱了.
不然哪天关门走人还不知道呢.
小心一点吧.现在生意没那么好做.
双方既然约定了以“月结”的形式结算和支付货款,那么对方拖欠就是违约,你方可以以书面致函要求其限期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至于是否要继续供货或合作,则需要综合考虑客户的诚信度及整个生意的利益来衡量了。
书面致函不但可以起到催促对方的作用,从法律上来讲,也可以起到中止诉讼时效的作用,也就是说,你们之间的货款纠纷从你催促对方之日起算有两年的诉讼时效。迫不得已诉诸法律时,诉讼时效对维护权益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然,函件应当以快递等能够证明对方收到的形式送达。
月结不月结关键在于一个人的诚信
结清了再供货,诚信看出一个人一间公司的所作所为
现在看到月结就恼火了,但是不做又不行,催货款可是麻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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