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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回复:11浏览:255 东方时空:“人肉搜索”之惑

发表于 2008-06-28 13:00 版主奖励:15点

东方时空:人肉搜索之惑


央视《东方时空》2008年6月24日播出: “人肉搜索”之惑,以下为节目内容。

什么是“人肉搜索”

  现在在网络上有一个非常热门的词汇,叫“人肉搜索”。什么叫“人肉搜索”呢?其实“人肉搜索”和“人肉”无关,它只是为了和过去的机器搜索相区别。提问者通过网络提出问题之后,不是像过去那样靠计算机网络去自动搜索结果,而是通过五湖四海的网民的力量,用人找人、人问人的方式来获得结果。虽然这种搜索方式的反馈速度肯定不如机器快,但它却可能给你带来很多机器根本不可能搜到的结果。

  不过,很多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人肉搜索”也一样。除了温情的搜索,有时候,这种搜索方式也会让人感到不安。在各种各样的“人肉搜索”中,最具争议的就是对于人的搜索。一旦成为“人肉搜索”的目标,你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甚至所有的隐私信息都可能被公开。近几年来,随着“人肉搜索”的日益兴起,这种搜索方式已经成了很多人的恶梦,王菲就是其中之一。4月17日,他控告几家网站的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开庭,这个案子也被称为全国反“人肉搜索”第一案。

反“人肉搜索”第一案

  2008年4月17日,王菲状告“大旗网”、“天涯社区”和“北飞的候鸟”网站管理员张乐奕的网络侵权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一大早,就有很多网友专门赶到这里,准备旁听。

  网友:我今天就跟王菲说这样一句话,如果他看到,你既然有种告,那么你就有种站出来,不要再躲了。

  网友:我非常鄙视王菲,我说要不然我也不会,而且我非常心疼姜岩,要不然我也不会从深圳过来这块

  网友:我觉得一个男人可以穷可以丑,可以没有地位,什么都可以,但是一定要有责任

  为什么原告王菲会受到这么多网友的谴责?这一切还要回溯到几个月以前。2007年12月29日,王菲的妻子姜岩从24层楼的家中跳楼自杀。在自杀之前,姜岩在自己的博客中记录了她生命倒计时前2个月的心路历程,并在自杀那天开放了博客空间。在博客中姜岩表示,自己之所以选择自杀,是因为丈夫王菲有了第三者,她还在博客中贴出了丈夫同她认为的第三者到罗马度假时的照片。

  张乐奕:无论是在姜岩的博客,还是后面通过她的姐姐向我们这些朋友叙述的整个事情的经过,我觉得这个已经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张乐奕表示,他是姜岩生前的好朋友,在了解了这件事后,他建立了一个名为“北飞的候鸟”的网站来悼念姜岩。而姜岩博客中所披露的一些事让她身边的好友感到非常愤怒,他们将相关消息发布到了天涯网上,随后,大旗网等多家网站也对这些消息进行了转载。第三者插足、逼死妻子的消息立刻成为2008年初网友议论的焦点。很快,一些愤怒的网友就对王菲和被认为是第三者的女孩东方启动了“人肉搜索”,而他们对王菲的谴责也开始从虚拟世界延伸到了现实生活。

  王菲的律师张雁峰:他个人的信息,他在哪儿上班,他们家住哪儿,这些全给公布到网上,而且他父母是干什么的,他父母家的电话,他父母的住址,还有他哥哥的姓名,哥哥的工作单位,他哥哥汽车的车牌号都给挂到网上。所以有不少网友就到他们家捣乱,半夜打电话,再就是在他们家的门口摊了好多字,叫逼死贤妻,血债血偿。

  事情发生后,王菲和东方所在的单位停止了他们的工作。而据王菲的律师介绍,因为这场风波,王菲一直很难找到新的工作,情绪十分低落。

  王菲的律师张雁峰:用人单位都是婉言谢绝,也不是说不要,就是说过一段,等等这股高潮过去再考虑。实际上公司就是怕网友对公司施加压力。

  记者:现在在用人单位里他有这么高的知名度吗?

  张雁峰:在社会上好像好多人并不知道,但是在他工作的广告圈,好多人都知道这件事。而且网上登的上海广告界有一些人在网上登了一些东西,就是要封杀王菲,不允许他到上海找工作。

  不过,对于这一点,一些网友却并不认可。

  网友:我不认可。为什么?其实网友对王菲的干涉能有多长时间呢?事情已经慢慢平息下去了,是王菲又把它挑起来的,对吧?他好像说找不到工作,我觉得也许是他对个人的能力过高地估计,或者是用人单位对他人品的怀疑,应该跟这件事情没有太大关系。

  这位网友所说的王菲重新挑起这件事,就是指今年3月28日,王菲将两家网站和一名网管告上了法庭。而对于王菲的举动,很多网友的第一反应就是可笑。

  网友:我也觉得是很可笑的一件事情。为什么?他想告诉大家什么呢?我不太明白。

  王菲的律师向我们表示,他们认为部分网友和网站的行为已经违法。而王菲之所以选择起诉,也是想澄清一些他认为并不属实的信息,减轻对于自己正常生活的影响。

  王菲的律师张雁峰:违法主要是网站上发布的那些信息,有诽谤的,有侮辱的,还有揭人隐私的,这属于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当然主要是网友网上发布,但是由于网友人数众多,起诉起来很不方便,费时费力,所以我们就告了网站。法律有规定,网站有义务删除违法信息。像这个侮辱诽谤揭人隐私的,网站有义务删除,因为它没有删除,所以它就有违法的地方。所以我们告网站也是有理由的。

“人肉搜索”的起源

  这场由网络走到现实的公共事件,随着王菲的起诉再次掀起高潮,并被称为“反人肉搜索第一案”,也有人称之为“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到目前为止,此案仍在审理当中。而据我们了解,虽然进入司法程序反对“人肉搜索”的案件,这次是第一例,但早在2001年,网上就已经有了这种搜索方式的雏形。而据“猫扑”网的工作人员介绍,人肉搜索的概念最早就出自于猫扑。

  猫扑大杂烩负责人杜培源:“人肉搜索”最早确实是起源于猫扑,其实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有这个概念了,大概在2001年的时候,当时就会有很多网友去发帖,找一些资料、文章,或者找一首歌这样的方式,然后再由很多网友来给他解答,说给你找到合适的文章,找到合适的歌。

  而在“人肉”搜索这个概念最终形成的过程当中,同样发生在2001年的“陈自瑶”事件则成了一个标志性事件。

  杜培源:当时的标志性事件就是微软的陈自瑶事件,当时是一个网友发帖说,一个很漂亮的女孩的照片说是他女朋友,后来很多人质疑,大家就去查找,最后找到这个女孩实际上是微软的一个形象代言人,把她当形象代言人的一些资料都贴出来了,这个在当时影响比较大,最后就成为一个标志性的事件。

  从那以后,“人肉”搜索的概念开始渐渐被网友们所接受。而这种搜索方式之所以能在“猫扑”网上逐渐普及,也和他们推行的一个制度有关,那就是“赏金猎人”制度。

  杜培源:当时的赏金猎人制度是来自于猫扑的一种虚拟货币,叫做MP,比如说别人来发帖,许以MP的奖励这种方式来寻求帮助,那么会有很多的网友,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赏金猎人”去给他提供帮助,大家集体参与进来,最后再根据谁回答最好给他MP奖励。

  在“赏金猎人”制度的激励之下,最初的“人肉”搜索引擎很快发展起来。某人需要解决一个问题,就在网上发贴并许诺一定数量的Mp作为酬谢。而赏金猎人们看到贴子后,就会用各种方式去寻找答案,并积极地回帖邀功。最后,提问题的人得到了答案,赏金猎人得到了Mp,皆大欢喜。那么,这种不能吃、也不能喝的虚拟货币为什么会对“赏金猎人”们有如此大的激励作用呢?

  杜培源:在猫扑这个虚拟世界里面,这个货币可以购买到一些增值的服务,可以让他能感受到MP的价值所在,大家也会觉得很有用,另外一种很重要的原因,他通过给别人回答,去给别人提供帮助,他也可以获得自己的成就感,再加上又有非常实际的MP的奖励,所以作为一个非常核心的推动力,在当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就是虚拟货币MP。

  通过给别人提供帮助、并获得认可后所得到的成就感和满足感。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不过,随着这种搜索方式在网上的逐渐普及,有关它的争议却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当被搜索的主角是人,而相关信息的发布又开始触及当事人的隐私的时候。虽然大多数时候,网友们往往是以“道德捍卫者”的形象出现的,但是却很少有人去顾及,他们的这种行为对当事人会造成什么样的困扰?而他们的这种行为本身又是否合理合法?

  2006年2月26日晚,一位名为“碎玻璃渣子”的网友无意中在网上发现了一组虐猫图片和视频,这些图像的残忍甚至让他觉得不忍心看下去。

  网友“碎玻璃渣子”:肯定是看不下去,尤其你在听,你看图片,跟你看那个视频,然后听那只猫在那叫。

  很快,这组图片和视频就通过转贴等形式在网上广泛地传播开来,仅一天时间就已从猫扑网传到天涯、新浪、搜狐、网易等各大网站,一度成为点击率最高的热门图片。而愤怒的网友甚至将虐猫女的头像制成了“宇宙A级通缉令”,号召认识的网友提供线索。

  2月28日,网友“鹊桥不归路”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他在网上下载到了踩猫录像的完整视频,播放这段视频录像的网站名为“踩踏的世界”,注册公司是杭州“银狐科技”公司,注册人是该公司的总经理郭某。于是,郭某迅速被列为“踩猫事件幕后黑手”。

  网友“碎玻璃渣子”:你拍了你干嘛传播?你为什么?很可能,我认为为了某种利益,那我觉得为了点钱,去做这么残忍的事情,不可以接受。

  仅仅两天的时间,互联网上关心虐猫事件进展的网友已达70万,提供的线索也多达数万条。到3月1日,郭某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车牌号、地址,甚至大学履历都已经被网友们查出并公布在各大论坛上。3月4日,一知情人在网上公布:踩猫女是黑龙江省萝北县医院的药剂师王某,而踩猫地点就是萝北县的名山岛。

  网友小青:短短的两三天之内,事情的变化很急剧,我就发现互联网的力量真的很大很大,大到我以前从来想象不到。

  不到6天的时间,虐猫录像制作、传播的组织者之一郭某、踩猫女王某、以及进行虐猫录像拍摄贩卖活动的李某,就相继被网友用“人肉搜索”的方式从茫茫人海中查出。事情曝光后,李某和王某分别在网上贴出了检讨书,此后,王某离开了萝北县医院、李某因此事丢掉了萝北电视台编辑部主任的职务、郭某由于照片、车牌号等在网上曝光,生活遭到彻底改变。而虐猫事件更是成了“人肉”搜索发展史上最引人关注的一次事件。

  仅仅一个多月后,“铜须门”事件再次向人们展示了“人肉”搜索的威力。

  2006年4月12日深夜,一个名为“锋刃透骨寒”的网友发贴称,自己的妻子由于沉迷网络游戏,在一次网友聚会后,与网名为“铜须”的男人发生了一夜情。在贴子中他还贴出了一段妻子与这个人的聊天纪录。这个贴子一出现立刻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声讨“铜须”的贴子频繁地在各大论坛出现,更有人将他们的愤慨付诸于实际行动。“铜须”再次成为“人肉”搜索的目标。在很短的时间内,“铜须”的真实姓名、电话、学校、求职简历等个人信息都被公之于众,他和事件女主角的照片也被人公布到了网上。有网友甚至发出了“江湖追杀令”,呼吁社会封杀“铜须”。

  面对强大的“人肉”搜索,面对众多网民的声讨,“铜须”的正常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到底会持续到哪一天?会到什么程度?却没有人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

  主持人:在大多数的“人肉”搜索案例中,网友们往往都是以一个“道德捍卫者”的形象出现的,但有的时候也会出现所谓的“误伤”。去年年末的一天,北京的一名小学生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指责一些网页“很黄很暴力”。没想到这短短的五个字却再次成为一些网友攻击的目标。她的相关资料被人在网上公布、恶搞漫画等更是泛滥成灾。

  有人认为,在很多案例中,网友、包括网站的某些行为已经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边缘,成了“网络暴力”。那么,面对这种日益发展壮大的搜索方式,我们该怎么做?是呼吁立即叫停?还是有什么合适的方式来引导它健康发展呢?今天的节目我们将连线两位嘉宾共同探讨。一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另一位是清华大学法学院网络法专家李旭。

  主持人:对于这种新兴的搜索方式本身和它下一步的走向,你们各自的态度是什么?

  李 旭:从技术上看,“人肉搜索”是一种技术上的互动,从商务上来看,它可能是网上网下的一种新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模式。从电子商务各国的立法经验来看,都是采取鼓励促进的原则,因此我是积极赞成在引导下支持这种搜索方式的发展。

  姜奇平:我认为现在还是不确定状态,目前是在一个没有规制的情况之下,也就是说没有建立游戏规则,我相信如果说建立一个游戏规则以后,将来的发展很可能是利大于弊的。

  主持人:现在对于“人肉搜索”这种方式,最大的质疑声和反对声就是它涉及到了人们的隐私,尤其是王菲这个案例出来之后,人们认为这样的人肉搜索已经形成了网络暴力,两位怎么看呢?

  李 旭:首先大家需要对网络暴力这个词汇做进一步的理解。实际上在国外,尤其是英美国家,提到网络暴力,他们更多指的是通过网络游戏或者是其它的网络活动来诱发暴力犯罪,特指在网络犯罪这个领域的一种社会行为。但是我们国家新闻、媒体所提到的网络暴力更多的是指像王菲事件这样的一种网络的纠纷解决,甚至是网络的惩治这样一种行为。

  主持人:您认为王菲事件是不是已经构成网络暴力了呢?

  李 旭:是我们已定意义下的网络暴力,我们应当进行惩治,但是这里要区别,包括这些参与网络暴力的网民,他们的主观目的,或者是主观期望实际上已经远远超出了最终实际造成的一种损害,因此对于实际当事人受到的损害,我们可以根据既有的法律进行,按照名誉权或者隐私权的损害后果进行相应处理。

  姜奇平:我认为这里说的暴力其实只是一种比喻,并不是说网民拿着拳头去打当事人,只不过是把他的实质式的隐私权问题,就是把他不愿意暴露的隐私给暴露出来了。但是我还是想强调那一点,实际上公共对这个议程已经进行了设置和选择,某种意义上来说,所涉及的这些事情大多已经成为公众事件,所以我认为应该充分考虑对于公共人物和公共事件,大众所拥有的这种知情权。

  但是另一方面来说,我觉得关于隐私权保护在发达国家也是争论很激烈的问题,一种人认为隐私权是有限的,它作为信息资源是可以开发甚至商用的;但是另一种认为就是说绝对不能触及,我认为可能比较合理的是要居中来选择界限。

  使用了别人的信息是否征得当事人同意,我认为这应该是一个界限,被搜索的人在遭到了人肉搜索的时候,我认为他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主张自己的权利。

  主持人:目前我国的法律在相关问题的监管上是否存在薄弱环节?

  李 旭:在法律上,这种精神上的损害,我们通常就是侵犯隐私权为代表的人身权的一个典型后果,因此我们的赔偿也叫做精神抚慰金,但是对于王菲这个案件以及类似的案件中,在是否侵犯隐私的认定上还存在一些法律上的障碍,比如说刚才提到的信息的获取和披露的一个程序,如果这些信息都是从网上分门别类的、公开方式的获取,但是在这个社区里进行了聚类,得到了一个完整的隐私信息的话,这让每一个单独网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隐私,这在法律上是有争议的。

  另外对于其它一些可能获得的手段,比如说从合法机构那里,比如说我们的公民身份信息管理机构那里得到这样一个信息,这样的情况是否算侵犯隐私权,或者是否算信息的合理利用,这个在法律上目前也没有界定,这反映出我们国家在立法上,包括在《个人数据保护法》这些存在缺失都有关系。

  姜奇平:从心理上来说是能理解的,他的爱人跳楼自杀了,肯定大家会出于义愤,会对他产生一种强烈的追究意识,但是如果放到现实生活中,肯定不可能允许任何人推门而入去进行搜查,你要有搜查证,公民未经过任何的中介或者许可,他就可以对另外一些公民产生侵入或者骚扰的行为,这显然是有问题的。这反映的还是我们的制度的缺失。

  主持人:我想请教两位,像在国外,尤其是网络发达的国家有没有出现过“人肉搜索”这样的一个现象,他们是怎么来加以管理和引导的呢?

  姜奇平:从我们能够观察的情况来看,这应该是中国比较独特的一个现象,国外也有,但是它可能追究的目标,比如说原来对克林顿的事件里边,德拉吉网站曾经汇集了很多的力量,对这件事情进行跟踪,甚至会把网下的媒体给牵扯进来,但是像中国这样集中,我觉得还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

  李 旭:在国外,类似的新闻报道可以看到,但是真正能够影响这么深远,或者参与人数这么多。另外能够真正到法庭上变成一个诉讼案件的事例不多,在亚洲,这个现象在韩国前几年是比较普遍的,包括大家可能听到的一些所谓“狗屎女”事件,或者是韩国明星的隐私曝光事件等等,韩国政府对这个除了采取传统法律的执行,加大执行力度之外,它还采取了我们所说的实名制,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一个遏制的效果。

  主持人:对于这种新兴的搜索方式,下一步怎么来加以管理和引导呢?

  李旭:从网络规制的角度来看,目前对网络行为的约束或者是引导主要有四大方式,法律、技术、市场和社区准则或者是社区规范,但是从有效性的角度来看,目前比较有效的只能是法律和社区规范,因此我个人的观点就是对于这样一种侵犯他人隐私的人肉搜索的这样一个社区行为,主要还是要依靠法律和社区本身的准则规范来加以约束和引导。

  姜奇平:我赞成这种说法。其实我们现在有60多部规范互联网的法律,应该说法律这方面虽然有待进一步完善,它应该说是已经初具规模。现在我认为一个突出的薄弱环节就是李教授说的社区的这种规范,实际上是一种自律,包括道德层面的自律,包括社区、组织这个层面的一些自律。

  李旭:对于这样一种网际传播的现象,从规制的角度来看,最好的方法就是建立社区准则,同时对社区的管理者、组织者、或者是发起者进行法律上的、适当的注意,这个注意既包括对他的普法教育,也包括对出现了违法行为对他的责任追究。

  主持人:好,谢谢两位。“反人肉搜索第一案”目前还没有判决,但它却提醒我们,如何在法制的框架下去审视“人肉”搜索的种种问题。也许很少有人会去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被“人肉”搜索的对象是我们?如果我们是不幸被“误伤”的人,我们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修改于2008-06-28 22:29:33
回复:东方时空:“人肉搜索”之惑 发表于2008-06-28 13:45 版主奖励:20点

什么是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与刺青、美白、护肤、减肥等直接在人肉上施行的种种行为无关。顾名思义,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人肉搜索不仅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揭露某某门背后的真相,为某三某七找到大众认可的道德定位,还可以在网络无法触及的地方,探寻并发现最美丽的丛林少女,最感人的高山牧民,最神秘的荒漠洞窟,最浪漫的终极邂逅…… 人肉搜索追求的最高目标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肉。

互联网”人肉搜索”:一种搜索 一个时代
来源:中国经营报   李晶 2008年05月04日
 编者按早年的互联网上有句名言:“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但如今,随着“人肉搜索”在超过2亿中国互联网网民中飞速发展,这句名言也到了改变的时候了。

  “人肉搜索”一般指通过网络社区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人物的真相与隐私,并把这些细节曝光。通过对“香水门”等“人肉搜索”事件的调查,本报记者揭示出一个令人不得不深思的现象:在这个“人肉搜索”监督下,尽管商业上的买家、卖家相隔千山万水,也都必须坚守诚信交易的商业秩序。否则,“人肉搜索”时代的强大压力将让破坏秩序者无处藏身:“人肉搜索”开始维护现实世界的商业规则。

  同时,“人肉搜索”将使互联网这个虚拟世界更加真实化。“人肉搜索”的出现,使得网络道德“审判”形成一种追究机制,在这种追究机制面前,如何形成秩序,将标志着又一个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这个时代不仅仅在于互联网不断真实化,还在于它对现实世界规则的改变与维护。

 一线调查

  “香水门”案13小时告破

  44万次网民浏览,超过2万个网民回帖,跟帖页面多达105页,多家传统媒体也进行了追踪报道:仅318元和1848元的两笔未付香水货款却因一个网上求助的帖子引发了一场“人肉搜索”总动员,演绎出了天涯“香水门”事件。

  商业信用谁来监督?被网民称之为淘宝网上“诈骗”的“香水门”案例,通过“人肉搜索”的强大力量,第一次在公众视野内做出回答。

  “人肉搜索”开始维护现实世界的商业规则。

  “香水门”启动“人肉搜索”

  “可能说这话太不厚道,我还是觉得找天涯比找警察管用,至少在这件事上(指‘香水门’事件)。”MSN的另一端,“云海999”(网名,下称“云海”)坦率地告诉记者。4月30日,记者看到,这场发端于今年3月5日的“香水门”事件的帖子,在天涯社区“八卦江湖”版块里仍然跟帖不绝。

  自从淘宝网上香水店店主云海于3月5日晚21时17分,在天涯社区“八卦江湖”版块发布一条求助帖——“我是刚开店的卖家,想请教各位我是不是遇到骗子了”后,“香水门”事件旋即引起众多网友关注。

  云海的求助帖称,成都某高校大四学生YY(网名缩写)收了云海发出的香水货物却迟迟不付款。据了解,当时云海也曾向自己所在地的公安、工商等部门报了案,但这些部门无一及时介入调解。但此事却引起了天涯网民们的义愤。那些聚集在天涯网上的网民们迅速启动了“人肉搜索通缉令”,自发地帮助云海追索分别价值318元和1848元的两笔未付香水货款。

  云海告诉记者,她于2月27日注册了一家淘宝网店,是个“菜鸟级”的淘宝网卖家,对买卖规则一知半解。开业当晚,网民YY便以318元的价格买下了店内的4件香水。次日,YY再度惠顾云海的网店,买下了1848元的香水。

  身在深圳的云海称,当时因YY告诉她货到即能打款到账户上,因此便分别在2月28日和3月3 日,放心地把两批香水分别通过深圳申通快递公司寄送到了YY指定的两个地址“成都某高校”和“新疆石河子市某小区”。然而事后云海发现,两批香水的货款并没有到账。

  3月3日,云海从快递公司查询到,寄送至成都的第一批货物已被签收,云海随即通过网络聊天方式联系YY,要求付款。不料,YY一直不对付款之事作出答复,还再次向云海订了价值4000多元的香水,并催云海快些发货。

  满腹狐疑的云海,于是拨打YY先后两次留下的电话询问究竟。不料,接电话的人却都表示自己不是购买者。怀疑受骗的云海,遂发帖咨询网友“自己是否被骗”。

  帖子挂出后,参与出谋划策的网民众多。网友“猫非猫”提出应该查看YY资料、找淘宝网投诉等解决方案。

  云海于是公布了自己和YY的聊天记录,该记录显示,YY确实利用了云海缺乏淘宝交易经验的漏洞。不过,云海也同时表示,只是希望大家帮忙寻求降低损失的办法,如最终仍不能解决,自己权当花钱买教训。

  但在“猫非猫”等网友的呼吁下,云海于3月5日23点27分公布了YY留下的两个收货地址及联系电话。

  “香水门”的“人肉搜索”引擎从此刻起宣告启动。

  “人肉搜索”解决“香水门”

  记者采访中,有网友表示,相对以往的“人肉搜索”经历,“香水门”的搜索难度堪称“小case”,因为YY和云海发生交易时留下了详细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规劝YY尽快还钱成了网友们的“热门行动”。

  身在成都的网友“小狗的情怀”贴出了自己规劝YY不要逃避而应抓紧汇款解决问题的聊天截屏图:“妹妹你别下线,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知道吗?像天涯的那个帖子你也应该看到了吧,我估计像我这样的热心人会很多,而且我也有能力找到你,我就在成都呢。”

  尽管YY始终未肯透露自己究竟接到了多少网友的电话和短信,但记者了解到,从3月5日23点27分到3月6日8时33分,9个小时的时间里,网友的跟帖数目已近300条,浏览此帖的人次更达千次以上。曾回避云海的YY已经不堪忍受来自各地的电话骚扰,主动通过淘宝旺旺聊天工具告诉云海说,已收到第一批香水,但由于不断有人拨打她留下的两部电话,并说她是骗子,因此,云海寄往新疆的第二批香水将会被拒收。云海应该尽快删除天涯的帖子,YY才会汇款。

  3月6日10点36分,在“猫非猫”、“小狗的情怀”等热心网友的电话“通缉”压力下, YY向云海支付了第一笔货款318元。此时,距离云海在天涯发帖,仅仅过去了13个小时,这段时间虽是现实社会中普通人晚休和上早班的时段,但对于网上的“人肉搜索”者们而言却正是兴奋行动的时间。

  问题如此迅速解决,这多少让云海觉得3月6日7点36分左右拨打深圳市景田区派出所110报警电话的做法显得“多余”了。此案例被称为“人肉搜索”运用商业的第一案例。

  “我很感谢他们。是‘猫猫’(网友名,即‘猫非猫’)第一个让我用‘人肉’的,‘自行车’(网友名)找到YY学校的同学,‘乖乖’(网友名)联系了媒体(指《成都商报》等),他们也打了很多电话。‘猫猫’一直在帮我、教我,她们都是我不认识的人,但她们都是在天涯上的好心人。”云海感到,在整个事件中一直有这么多好心人陪伴着,自己并不孤单无助。

  3月9日和10日,《成都商报》连续两天追踪报道“香水门”事件。纸媒体和网络媒体的互动,又给网上的“人肉搜索”话题带来更多关注者和“报料者”,网上跟帖数量随之暴涨。

难以“刹车”的“人肉搜索 ”

  “香水门”事件并没有就此终结,在云海追回了货款和第二批香水后,一件节外生枝的事情让整个事件偏离了原来发起时的本意,而上升到了“道德审判”的层面。

  3月6日13点15分,第二批香水的收货人何某给云海拨来了“威胁电话”。

  “那边好像是个老太太,她说要去告我。说她有心脏病、高血压,是吃低保的,说叫我赶紧放过YY,不然把她气出病了要找我赔,还说要找人把我的店搞烂,把我的人搞臭,说我太过分了……还有更难听的,就不写上来了,现在我没病都得气出病来了。”云海忍不住在天涯诉苦。事实上,YY曾在事后提出删除全部帖子的请求,但天涯网站并没有删帖。

  何某“以暴易暴”的沟通方式激起了天涯上更多网民的怒火。“人肉搜索”在巨大推动下再次启动。

  不断有网友曝出新料,诸如:YY曾为某高校学生干部;与何某同是新疆石河子人;YY的个人工作档案已流向石河子市教育局;有曾与YY发生过交易的网民称,自己之前也险些被骗走价值3000多元的香水。

  随后,YY的照片、身份证号、学号、英语四级考试成绩,甚至还有YY的辅导员的手机号码,新疆石河子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办公室电话等陆续被公布出来。

  还有一名自称在公安局工作的网友,曝出YY和何某是母女关系。

  至记者截稿前,该帖在天涯网上已累计占用105个页面,浏览量接近44万次,网民回复帖超过两万次。

  “其实这件事,我并没去做什么,很多事情是他们(指网民)自发地帮我做了。”云海表示,“这件事我并没告诉过身边的朋友,但我的一个同学竟然也看到了帖子。所以当看到同学给我的留言后,我就哭了。”

  有网友告诉记者,“人肉搜索”常用的手法包括:利用Google、百度等超强的搜索功能,不断变换输入关键词;从被搜索的目标对象入手,查其本人及朋友的博客、论坛、QQ空间等,寻找线索;不错过一些常用及社区类网站,如易趣、淘宝、天涯、猫扑、百度贴吧、新浪论坛等,搜寻目标对象可能留下的注册痕迹;通过被搜索目标的ID或邮件地址,查其IP号,锁定目标现实生活中的活动范围,进而确定其真实身份;使用Google卫星地图等工具,梳理整合庞杂信息,求证各种可能的调查结果。在“香水门”事件中,正是由香水邮寄地址透露出的信息,迅速锁定了YY。

“人肉搜索”如火如荼

  “人肉搜索”并不是新名词,其最早发端可追溯到2001年曝微软公司的“陈自瑶事件”。早在2001年,有网民在论坛贴出一张美女照片,并声称是自己的女朋友。结果,明眼人很快即查清此照片属于微软公司的女代言人——陈自瑶,且贴出了陈的大部分个人资料。陈自瑶事件也被公认为互联网“人肉搜索”的首次小试牛刀。

  不少网友认为,“人肉搜索”是通过集中许多网民的力量去搜索信息和资源的一种方式,把从互联网上寻找网页和信息答案变成从网民身上找答案。之所以选用“人肉”二字,主要是用来区别传统的机器搜索。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在绝大多数ID(即网名)都是虚拟身份的互联网上,寻找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难度一般都很大。

  相较于2001年的微软“陈自瑶事件”,2006年2月的“虐猫事件”,因为查找的是三位并不知名的“虐猫”视频制作人,因此后者更堪称“人肉搜索”的首次经典案例。

  2006年2月,“虐猫事件”发生,有网民在网上贴出极其残忍的虐猫视频,挑战绝大多数网民的道德底线。“通缉”虐猫嫌疑人的“人肉搜索”终于第二次重出江湖。彼时,被激怒了的网民通过人格分析、私人信息比对和发出通缉令等手段,短短六天之内即将发布虐猫视频的三个嫌疑人锁定,在彰显网络搜索巨大能量的同时,也将“人肉搜索”上升到了广为人知的标志性事件,并第一次拉开了虚拟世界极大影响“被通缉者”现实工作、生活秩序的大幕。

  值得注意的是,也正是从“虐猫事件”开始,“人肉搜索”的题材从最初的戏谑、娱乐内容,迅速转换为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的秩序维护和构建为主。

  与“虐猫事件”相比,“铜须门”更进一步。从查找嫌疑人,到曝光其个人隐私,再到网民线下对当事人的“追杀”、“通缉”,直接导致了“铜须”的现实生活困境。

  2006年4月,网民“锋刃透骨寒”在猫扑论坛发帖,后被网友转贴至天涯社区,称妻子在玩网游的过程中,与游戏中某工会的会长“铜须”发生网恋并出轨,依据“锋刃透骨寒”提供的聊天记录中的关键词,“燕山大学”、“魔兽世界守望者公会会长”、QQ号码,网民很快就查出铜须的真实身份:真名郑某,秦皇岛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即将毕业,家住廊坊,郑某的照片、国外的女友姓名、手机和家里的电话等被一 一曝光。

  在网民不断的“正义讨伐”下,郑某不得不登出澄清声明,他在视频里否认了偷情事件:“在这里我告诉大家,这件事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不知道是哪位朋友,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来编这个故事诽谤我……还有对于我的朋友吧,有影响。有一个0034的电话号码,是我的朋友UP的,那个照片也是UP的,就是胖胖的,我希望你们也不要再打扰他。我也希望媒体记者朋友也不要往我家里、朋友那里打电话啦,或者有其他想法的人,今天我们家里接了一个电话,是要钱的,是敲诈。”

  事后,郑某就消失了,而直到现在,有关“铜须门”真假的谜底依然并不清楚。但2007年底“华南虎事件”的层层推进,则显示了网民们难得的群体理智和相对克制。

  2007年10月3日,陕西农民周正龙称在巴山拍到华南虎照片;同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召开发布会展示华南虎照片。数小时后,质疑“虎照”真伪的帖子即出现在色影无忌论坛,此后网民不断从光线、拍摄角度、现实年画搜索等角度提出质疑。

  11月15日,网民“攀枝花xydz”称虎照中的虎和自家所挂年画极其相似;此后几天,全国各地网民不断报告发现“年画虎”,遂引发了虎照真假的网上讨论,认为造假的声音逐渐占据了上风。

  在“虎照事件”中,曾在“虐猫事件”发挥重要作用的“西方不败”,通过百度“华南虎吧”仔细分辨了年画照片左下角的商标,并分辨出一个繁体的“龙”字。西方不败遂用“龙年画”、“龙壁画”、“龙墙画”等关键字在网上搜索。

  结果,他竟然找到了有同样商标的浙江义乌威斯特彩印包装公司的“鑫龙墙画”。“去义乌!去义乌!”西方不败激动得在“打虎QQ群”和论坛里高呼。

  “理论上来看,‘人肉搜索’不应当包含道德审判在内,因为那已经不是‘搜索’,而是‘鉴定’了。”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国富说,“但是实践中,搜索往往和鉴别纠缠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参与各方应当坚持基本的行为底线,那就是,不能够通过这种行为模式侵害任何人的合法权益,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和强制性的规定,否则,就是违规、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

“人肉搜索”看上去恐怖但却纯洁

“人肉搜索”纠偏“技术至上”

  “‘人肉搜索’与刺青、美白、护肤、减肥等直接在人肉上施行的种种行为无关。顾名思义,‘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人肉搜索’不仅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揭露某某门背后的真相,为某三某七找到大众认可的道德定位,还可以在网络无法触及的地方,探寻并发现最美丽的丛林少女,最感人的高山牧民,最神秘的荒漠洞窟,最浪漫的终极邂逅……‘人肉搜索’追求的最高目标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肉。”

  这是4月1日愚人节当天,Google在其中文网站首页上针对“人肉搜索”给出的定义。

  在这个半戏谑半理性的描述型定义中,“人肉搜索”的温情脉脉和浪漫的互联网搜索理想主义——对“真善美”的追求,而不仅是对与错的讨论,甚至让“人肉搜索”的字眼都多了些卡西莫多的味道:看上去有点吓人有些恐怖,但内心的向往无比纯洁、品格高尚。

  “搜索是人们在互联网上的最大需求之一,搜索引擎的排序推荐结果对于商业公司有巨大的利益,‘人肉搜索’是搜索引擎的版本之一,这就是‘人肉搜索’背后的商业逻辑。”奇虎公司总裁齐向东说。

 社区争夺:永远的主战场

  回溯“人肉搜索”引擎概念的确立史,不得不提到的是猫扑论坛的“人肉搜索”版和“赏金猎人”制度。

  跟很多论坛一样,猫扑“人肉搜索”版上面经常有人问各种问题。而为了增加用户黏度,猫扑设计了虚拟货币——Mp,提出问题者往往会用Mp作为“悬赏”来奖励可以帮助自己的人。虽然Mp不能吃、不能喝,更不能在超出猫扑以外的网络流通,但还是有很多人醉心于挣取更多的Mp。而这些惯于通过回答问题挣取Mp的人,在猫扑一般被称为“赏金猎人”。

  程序员郝培强曾撰文探讨了“赏金猎人”的形成机理:“于是很有趣味的一幕出现了,某人需要解决一个问题,就在猫扑发帖并许与一定数量的Mp作为酬谢。很快,就会有赏金猎人看到这个帖子,他们就会去用搜索引擎来寻找问题的答案,然后争先恐后地把找到的答案回在帖子里面邀功。最后,提问题的人得到了答案,赏金猎人得到了Mp,皆大欢喜。这也就形成了所谓的‘人肉搜索’引擎的机制。有趣的是,我们可以发现‘人肉搜索’引擎的搜索流程和搜索引擎在不同服务器之间的分布式搜索流程看起来是那么的相似,区别仅仅在于发动和执行流程的是人,还是机器。”

  郝培强据此进一步认为,如果有足够多的赏金猎人,他们之间就会产生竞争,寻找资料速度的竞争,资料准确性的竞争。竞争的结果是,一个速度又快、资料又准确全面的赏金猎人会有越来越多的Mp,这会给他带来更多的成就感,同时他也会更加的醉心于赏金猎人的工作。甚至,竞争的结果可能促使很多赏金猎人形成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这样可以给他们更大的自我实现,同时提高了用户的满意程度。这就形成一个正反馈,一个良性循环,前提是有足够的激励(Mp)投入和足够产生竞争的参与者(赏金猎人)。由此,“人肉搜索”引擎的质量也就得以确保。

  这样的探讨显然有其前瞻性。但事实上,即便目前,也还没有足够的依据能够证明猫扑发展“‘人肉搜索’引擎”的“野心”。而“‘人肉搜索’版”,虽然已创办数年,版面的浏览量和人气极高,猫扑也从网民们所喜爱的那个“大杂烩式”的论坛,转型为Web2.0时代门户网站的新定位,但猫扑的“社区型”本色依然。

  10多年前互联网开始在国内商用之初,即是以论坛(BBS)形式出现。现在的新浪网总编辑陈彤,1997年先是担任了利方在线(新浪网前身)的体育沙龙版,后来才于1998年正式加盟新浪,并从版主做起,历任网站内容主编、新浪网新闻中心主管和内容总监等。

  陈彤的成长历程,某种程度上正是国内论坛型网站的发展缩影。以新浪、搜狐、网易等为代表的三大门户网站逐渐成型,传统媒体的报道内容为这些网站提供了足够的免费“午餐”:门户网站通过对网民提供免费网络新闻,以大流量和眼球关注度获得广告主青睐,形成了明确的盈利模式。

  而另一类仍然坚持以社区论坛为主要形式的网站,生存却相当不易,天涯和西祠属于坚守的代表,但西陆等同样有名的社区论坛却因为长期看不到盈利的曙光,而逐渐沉沦。让人意想不到的是,2006年,李宇春等“超级女声”的横空出现,却给社区类网站的发展重新注入了活力。

  截至4月28日,“李宇春吧”共有主题数近215.8万个,帖子数超过4135万篇,会员数43000多人。2006年那个火热的夏天,不仅火了李宇春,而且让2003年底推出的百度贴吧一鸣惊人,李宇春的支持者——“玉米”们在百度贴吧探讨偶像每一个生活、修饰和作品的风格及细节,一起组织投票,其短时间内爆发出的巨大热情和流量,让互联网的投资人和运营者,重新意识到了社区类网站的价值。

  曾创办过最大虚拟社区——Chinaren校友录的陈一舟,2002年11月以千橡互动集团董事长的身份重出“江湖”。2000年,陈一舟将Chinaren作价3000万美元转卖给sohu;此后“消失”了的陈一舟,再次回到公众视野中,首先选择的却是做手机图铃的SP类网站。不过,因为只赶了个SP的尾巴,陈一舟没闹出多大声响。做了一年多SP,新创办的社区类网站——DUDU成长又并不理想。陈一舟转而盯上了当时拥有相当高人气的猫扑。

  观察了猫扑一年多,2004年3月,陈一舟出手收购了猫扑网。将这家当时只有两台服务器、60M带宽的个人社区网站,向着打造国内第一娱乐互动门户的目标飞奔。而后的一年半时间内,猫扑的注册用户达到2000万,日浏览量达到7500万,Alexa世界排名由2000位提高到了40位。

  以收购猫扑为起点,陈一舟在2005年12月和2006年10月分别并购了donews、校内网。社区类网站的春天再次来临。

  国内社区类网站的整合与发展当然也引起其他互联网巨头的注意,作为百度最强劲的竞争对手,Google当然不会看不到百度贴吧的崛起。

  2007年中旬,谷歌工程研究院副院长张智威旗帜鲜明地提出“社区——下一代互联网个性化技术的曙光”的观点:过去,首先个人资料经常缺失或准确性较低;其次,相对于互联网中的信息,收集到的用户信息太少了,以至于我们无法有效的处理数据。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个性化搜索已经被讨论了很多年,但至今仍未见到一个卓有成效的解决方案……有趣的是,近年来,“上网社交”成为互联网发展的又一热潮,这一变化给个性化搜索带来新的曙光。

  而Google在国内社区类网站的整合上,同样马不停蹄。继2007年1月入股迅雷之后,同年8月20日,Google中国区总裁李开复终于承认已经入股天涯社区。针对百度“贴吧”和“知道”,天涯也推出“来吧”和“问答”。

 技术趋势:搜索的下一步

  事实上,作为网民出没的主要集散地,社区类网站不仅具有大浏览量、较高的用户黏度,同时,其互动自发的内容生产方式,也是其主要魅力。更重要的是,社区网民的需求,往往也蕴含着互联网下一步的发展方向。搜索与社区的结合就是鲜明的例子,而无论是从搜索技术发展的趋势,还是搜索技术主要竞争对手之间的提前布局,“人肉搜索”均成必争之地。

  在Google为何要创建“人肉搜索”引擎的理由阐述上,Google坦率地指出:“谷歌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一直致力于根据本地需求改进用户的搜索体验。谷歌很早就意识到,自发的、分散的、有意或无意的‘人肉搜索’行为早在中国互联网诞生之初就存在并茁壮成长着。中国互联网界发生的几乎每一起重大事件,尤其是娱乐性事件,都有可能成为‘人肉搜索’技术的试金石。为了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为了使广大网民在最短时间内赶超‘人肉搜索’的世界水平,谷歌决定投入巨资打造亚太地区最大的‘人肉搜索’引擎。”

  这样诚恳的自陈心迹,在Google愚人节的众多经典玩笑中并不多见。

  在Google那些为人津津乐道的创意中,诸如喝Google Gulp,能让搜索者变得聪明、有更好的浏览体验、能搜到更准确的结果;通过Google Romance,上传资料后可在网上找到和自己志趣相投的爱人等玩笑,没多少网民会信以为真。但2004年愚人节Google推出的Gmail(Beta)测试版,则的的确确拉开了国内免费邮箱容量过1G的大幕。

  目前看来,Google“人肉搜索”很可能成为“Gmail第二”——从愚人节的玩笑,尽快变成可以实现的互联网应用。

  “人肉搜索”是Google中国早就埋下的一步棋。Google今年的愚人节“玩笑”中,玩笑式提出了“人肉搜索”引擎志愿者的招聘,但其顺便推广的天涯“问答”,却早在2007年初Google入股天涯之时,已注定要成为百度“知道”的竞争对手。

  4月中旬,国内另一大社区巨头——腾讯公司董事长马化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针对韩国互联网注重结果编辑的搜索模式,腾讯也正在做一些尝试。“已经有一点点模型出来了。车型、娱乐、电影方面,我们都会直接给出搜索结果。”

  马化腾比较国内发展“人肉搜索”环境与韩国的不同时指出:“韩国有它的历史因素,韩国的网页数量很少。如果中国一开始这么做,可能可以;但现在用户习惯已经形成了,能不能这样做,要打一个很大的问号。比如一个电影、一个运动员的数据库,网站需要用类似杂志的方式展现出来。但这些数据库,已经结构化了吗?其实搜索引擎是可以把它直接调用出来,而且网站的编辑可以更好用,可以直接调取这些资料。韩国80%的搜索量,是可以调取的。这样比传统搜索会更好。传统搜索有的会有,没有的会不断的精细化。欧美的是不一样的。两者结合,会是一个比较好的体验。规模上去的话,人力不是很大的问题。关键是这个资讯有没有两次的用法。”

  马所称的“两者结合”,正是机器搜索结合人工编辑的“人肉搜索”。而正是依靠着这种大量的人工编辑,韩国本土的搜索引擎打败了Google韩国公司的机器搜索。

  “以往我们过于夸大了技术的力量,实际上机器所能做的工作仍然有限。在下一代的人工智能搜索进展缓慢的情况下,把人的潜能调动起来,弥补机器搜索的不足,无疑是技术层面‘人肉搜索’能够兴起的内因。”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表示。

  齐向东则从“人肉搜索”外部的宏观环境分析认为,“人肉搜索”得以运行和发展的关键因素,是网民的需求和现有搜索引擎不足之间的巨大矛盾。

  在齐向东看来,商业层面上,首先, 以Google为代表的搜索引擎,不能满足人们的所有搜索需求。因为搜索引擎无法通过用户输入的少量的关键词理解用户的真正搜索意图,也就无法准确地给出搜索结果;搜索引擎仅仅通过Pagerank(对网页的评价算法)机器算法给出搜索结果存在很大的缺陷。其次,互联网社区正以惊人的速度发展,尤其是像facebook、myspace等人际关系网络平台受到人们的追捧,我们似乎看到了互联网生活的雏形,人们通过这样的人际关系网络可以解决他们遇到的部分问题。

  “人们期待通过人的参与,改善目前的搜索,于是诞生了各种各样的‘人肉搜索’。这里面有baidu知道、QQ问问、sina爱问、yahoo知识人等问答社区,也有通过人工挑选搜索结果chacha等网站,还有利用独创peoplerank(对‘网民答案’的评价算法)社区搜索技术的qihoo创造的‘有问题问奇虎’的问答网站。这种‘人肉搜索’是广义上的‘人肉搜索’。广义的‘人肉搜索’具有极大的商业价值。”齐向东说。

  “从社会层面看,人们的‘正义感’、‘泄愤欲’和‘窥私欲’,使得相当一部分人热衷追求一些事件和人物的真相、隐私,互联网社区为人们寻找知情人并通过知情人把这些真相、隐私公布于众提供了可能。尤其是BBS成了人们发布追杀令、翻隐私的最佳平台。”但齐向东强调认为,这种“正义感”和“窥私欲”只是狭义上的“人肉搜索”,而“狭义上的‘人肉搜索’没有商业价值”。

虚拟与现实的界线

  据说上古时代,生产力十分落后,人们对自然的认识也非常简单,以至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都混为一谈。比如有人夜间做梦,在梦中杀了一个人,那他对此也要负一定的责任。不过上古时代部落的“法律”也很简单,大多是象征性的惩罚,也就是将“犯人”脸上涂上锅灰,头上插上鸡毛在村里走上几圈,或是在个木杆下站上半天。所谓“画地为牢,刻木为吏”。如果此人被逐出部落,无疑是将此人判了死刑。

  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技术的进步,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人们对道德、法律的要求也越来越多了。但在古代的法律中,似乎对于现实世界与虚拟的精神世界还是分不太清楚。如中国的古代法律中,不但有诽谤罪,还有“腹谤罪”。就是即使此人没有任何犯罪表现,但觉得他心里头是在骂君主,那也可以定罪,甚至杀头。还有一种现代人不能理解的就是“巫蛊”之罪。一个人自己藏在屋里,装神弄鬼地将另一个人的名子写到纸人或木头人上,用针扎,贴咒符,便是犯了“巫蛊”之罪。一经查证多半是要杀头的。因为古代人认为这种行为会对现实世界的人造成真实的伤害。清代小说《红楼梦》中对此还有过描写。直到现代社会才将此种行为剔除在犯罪行为之外。尽管有些落后地区的人们可能还有此种画符念咒想置人于死地的妄想,但现代法律已经不再对此行为进行追究,法律上将此称为“不能为”。就是说这种行为只是一种人的妄想,不可能对现实世界的人造成真正伤害。

  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有可能再次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边界搞混,也将会对我们的道德标准和法律标准进行挑战。比如说网络世界上的财产是不是我们法律上所能认定的财产?受不受法律的保护?游戏中的Q币现在已经能和现实世界的货币挂钩了,那这些财产如何界定或者保护?如果虚拟世界的人格和名誉受损害,是否能够受到法律上的认定,它们是否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再进一步讲,虚拟世界的扩张,特别是技术的进步,会不会大大挤占我们现实世界的空间,如果“人肉搜索”真的泛滥起来,现实世界的人们还能有什么个人隐私的空间?我们是在网络世界中被虚拟化了?还在现实世界中更加无可逃遁?也许,一个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混沌不清的时代正在重新来临,互联网真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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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人肉”搜索的对象是我们?如果我们是不幸被“误伤”的人,我们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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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球的世界,玻璃珠的海洋,水晶马赛克水晶装潢产品大集,建材批发商,装潢设计公司的优质合作对象。夜…

回复:东方时空:“人肉搜索”之惑 发表于2008-06-28 15:34 版主奖励:20点

人肉搜索 天堂VS地狱?
来源:市场报   李方 2008年06月17日
人肉搜索 天堂VS地狱?

  “人肉搜索”,一个听起来有些诡异的词汇,近一段时间以来它频频出现在大家的视线中。“人肉搜索”并不像“百度搜索”、“谷歌搜索”那样,输入关键字通过搜索引擎查找,而是依靠网络平台公布要找的人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再通过人找人、人问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查询过程一般是“一人提问、多人回答”的搜索方式。

  那么“人肉搜索”的威力到底如何?正如一位网民所说“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也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

数小时内“人肉搜索”找出视频女主角

  5月21日,全国哀悼日的第三天,山河同悲,举国默哀,就在这样一个肃穆沉重的日子里,一段辱骂灾区人民的视频出现在视频网YOUTUBE上,在瞬间点燃了亿万同胞的熊熊怒火。在这段视频中,一名身着彩条衫的年轻女子脚跷在桌子上,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用不雅的语言辱骂灾区人民长达近5分钟,而原因只是因为哀悼日让她3天玩不了劲舞团网络游戏。

  此时,查找这名女孩的“人肉搜索”引擎启动。“号召13亿人一起动手把她找出来!”愤怒的网民立刻进行人肉搜索,数小时内,便查出该女子的姓名、年龄,其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其父母亲属的信息均被公之于众。据来自沈阳方面的消息称,该女子的视频在网上引起网民愤怒后,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区分局根据网上提供的该女子的信息资料,于21日中午1时左右,在苏家屯区如意网吧将其抓获。

“人肉搜索”帮助寻找震后失散亲人

  当然,“人肉搜索”不只“除恶”,还可以扬善。“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由于通信、交通的大面积中段,失散的人们难以知道自己亲人的生死及下落,灾区犹如一片信息“孤岛”。尽管有关政府部门、医院、报纸、网站都在以不同的形式,发布着遇难者或幸存者的信息,但这些杂乱的信息即使用常规的搜索引擎也难以有效查询。此时,谷歌的技术人员则率先制作出了专门用于寻找亲人的“人肉搜索”引擎。

  该寻亲搜索平台在短期内收集了大量的急救医院和震区安置点的消息,让急切寻找亲人的网友搜索。因为大部分消息都是以纸质形式发布的,都是凭热心网友通过手机、相机等工具拍下图片传到网站,再由网站技术人员手工录入,这也凸现了该引擎的“人肉搜索”性质。据悉,截至5月21日,谷歌中国的这个平台已经收录了344个网站的147473个网页,以及80家医院的38284条记录。

“人肉搜索”引发“网络暴力第一案”

  2007年底,北京女白领姜岩因与丈夫的感情纠葛在吞服安眠药未果后,毅然选择跳楼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她生前写下的后来广为人知的“死亡博客”中,将自杀原因归咎为丈夫王菲的不忠,并贴出了丈夫和第三者的照片。这些内容在网上公开后,出于义愤的网友们展开了“人肉搜索”,将王菲及其家人的个人信息公诸网络。王菲在网上被“网络通缉令”列为追杀对象,并不断收到恐吓邮件和谩骂短信息。在现实生活中,王菲的父母住宅多次被人骚扰,门口两侧贴满谩骂、恐吓标语;当事人王菲的工作单位也因被骚扰将其辞退。

  王菲由于不堪压力,起诉相关的“北飞的候鸟”、大旗网、天涯社区3家网站,要求赔偿7.5万元损失及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此案于4月1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3家被告网站则认为,相关个人信息由网民自发发布,网站不应担责,拒绝赔偿。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争论激烈,许多网友也到现场进行了旁听。

  无数网友的声讨,跳出网络虚拟世界走进现实生活的谩骂、攻击,起于31岁北京女白领姜岩从24楼纵身一跳,在经历“人肉搜索”推波助澜后,至此终于演变成“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

“人肉搜索”应遵守法律与道德底线

  综观“华南虎”、“天价理发”、“虐猫”等几大“人肉搜索”事件,我们得以一窥其典型推进模式:锁定现实生活中的一个人或一件事,树为网上的一个标靶,然后发动亿万网友,曝光与其相关的信息,姓名、年龄、电话、住址等等,甚至其亲属也不能幸免,更有甚者还发布所谓“网络追杀令”,让网络声讨演变成真实的暴力。

  对此,北京市中衡律师事务所的肖鸣律师表示,“人肉搜索”必须遵守法律底线,它不能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更不能因此干扰到当事人正常的生活。在有“网络暴力第一案”的王菲事件中,有一个现象也应引起人们的注意:除了王菲本人之外,王菲的亲属也受到了恐吓与谩骂。面对如今在互联网上愈演愈烈的“人肉搜索”,网民该好好思考一下,如何避免自己原本正义的“道德审判”演变为“网络暴力”的倾向。

  不管是“震后寻亲”的雪中送炭的方式,还是“网络暴力”中的对簿公堂,抑或数小时找出“视频女”,“人肉搜索”都在实实在在的发挥其威力,“人肉搜索”让人既爱又恨,颇有种“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意味。当它急人所急时是一个功能强大的搜索工具,当它发起攻击时,又让人无处藏身,甚至被攻击得体无完肤。

  相信热衷于“人肉搜索”的网友们还会继续他们的搜索行为,但请参与者们遵守法律与道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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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须门”事件凸显虚拟世界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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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东方时空:“人肉搜索”之惑 发表于2008-06-28 19:19 版主奖励:30点

     网络搜索工具本身并无是非之分,关键还是人如何使用的问题。人肉搜索是网络搜索与现实行为相结合的的产物。人肉搜索的发展演变同任何网络技术的发展是同步的,也是人们现实生活的网络化发展和体现。人肉搜索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是必然的附带应用现象。

    虚拟网络和现实生活中的人同样需要互帮互助,体现人文关怀的需要,但任何情况下不能逾越道德和法律的基本要求,应以不侵 犯他人的隐私为底线。另外,法无明确规范的网络领域,道德自律约束就尤为需要,网民人人应积极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和网络言论,避免违法侵入他人的隐私。比如,网上交易遭遇欺诈失信现象,应尽量客观陈述事实,披露应客观谨慎,注意避免因侵犯他人或企业的隐私和名誉而产生新的网络矛盾,把握好事实根据与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的运用。

    网络平台所有者和管理者应积极规范引导人肉搜索,优化技术应用,完善网络社区准则,努力使其得到规范发展和运用。并在法律法规与道德规范内与网民互相监督,并良性互动,以发挥人肉搜索固有的积极作用,避免给个人和社会带来负担.

    任何人或任何网络平台不可为为吐一时痛快或为吸引眼球而触犯法律, 不但不利于解决问题,还会使问题激化或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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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学习了

世界如果真想这样的发展,真不会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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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纯宝环保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销售水处理节能环保设备的企业,主营产品有:RO纯水机,节能王直…

学习了,值的思考!

网络上的很多东西实际上用好的话眞的非常不错,但是很多新的东西实际上都有双刃剑的功效,用在不同的人身上效果结果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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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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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土禾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57-23311122 手机:13902301859 网络传真:01…

商业防骗论坛网友提问:

 网上经常看到“人肉搜索”一词,请问如何进行“人肉搜索”?有骗子的名字,电话和QQ,在什么网上发“人肉搜索”更好,谢谢!

lawyergao跟帖回复:

   “人肉搜索”是指提问者通过网络提出问题之后,不是像过去那样靠计算机网络去自动搜索结果,而是通过来自五湖四海网友的力量,用人找人、人问人的方式来获得结果。“人肉搜索”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

   “人肉搜索”之所以引起人们的诸多的关注或持续跟进来公开提供信息甚至不惜公开提供个人隐私信息,应有事实本身方面的重要因素存在,虽然这种搜索方式的速度肯定不如机器快,但它却可能带来很多网络技术根本不可能搜询到的结果。人肉搜索没有固定的模式和程序,是广大网友自发自愿的跟进,也是现代互联网搜索引擎技术搜索与现实调查了解相结合的“混血儿”。“人肉搜索”不求最好,但求最肉,不注意自律和规范引导,“人肉搜索”往往会演变成个人隐私侵权事件。

    不是什么消息都那么容易引发广泛的跟进,法与德,情与理的关系要把握运用好。首先需要对发布问题的事实细节本身进行初步的分析判断,围绕客观真实而又符合基本道德准则并合情合理的原则进行。发布问题者不宜作主观定性分析,应侧重事实的客观陈述,重点应突出,概括清楚事情的基本经过,言语措辞要得当,应留有可以想象和有交流兴趣的空间,发布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并适应大多数人参与的心理体验需求或欲望。

    我个人建议慎用或忌用“人肉搜索”,网上交易发生纠纷应积极沟通协商或交涉,确实遭遇诈骗或恶意欺诈应依法寻求解决的办法和途径。万般无奈不要使用人肉搜索,使用前应充分意识到互联网网社区的公开透明和迅速传播等特点,并有承担一切风险后果的思想准备,一旦成为“人肉搜索”的目标,你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甚至所有的个人或企业隐私信息都可能被公开,也容易演变成为非法骚扰攻击的对象,“网络暴力”也是大多数网民不希望发生的事情。

    网上交易风险贵在事先防范,注意完善交易合同的具体细节。遭遇纠纷最好先通过沟通协商或严正交涉的对话方式,不可由着性子随意披露曝光他人隐私信息。而遭遇恶意欺诈或遭遇诈骗,可按照交易规则程序去举报投诉,同时尽量依靠执法机关查处并追回损失。在此基础上再谨慎把握选择使用和如何进行披客观露被“骗”事实。问题没有解决不了的办法,多积极沟通交流,只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熟悉掌握并运用好网上交易规则程序,相信交易争端是完全可以解决的。

    网络搜索工具本身并无是非之分,关键还是人如何使用的问题。人肉搜索是网络搜索与现实行为相结合的的混血产物,。人肉搜索的发展演变同任何网络技术的发展是同步的,也是人们现实生活的网络化发展体现。人肉搜索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是必然的附带应用现象。

    虚拟网络和现实生活中的人同样需要互帮互助,体现人文关怀的需要,但任何情况下不能逾越道德和法律的基本要求,应以不侵 犯他人的隐私为底线。另外,法无明确规范的网络领域,道德自律约束就尤为需要,网民人人应积极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和网络言论,避免违法侵入他人的隐私。比如,网上交易遭遇欺诈失信现象,应尽量客观陈述事实,披露应客观谨慎,注意避免因侵犯他人或企业的隐私和名誉而产生新的网络矛盾,把握好事实根据与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的运用。

    任何人或任何网络平台不可为为吐一时痛快或为吸引眼球而触犯法律, 不但不利于解决问题,还会使问题激化或复杂化。

    网络平台所有者和管理者应积极规范引导人肉搜索,优化技术应用,完善网络社区准则,努力使其得到规范发展和运用。并在法律法规与道德规范内与网民互相监督,并良性互动,以发挥人肉搜索固有的积极作用,避免给个人和社会带来负担。同时要善于惩恶扬善,只有让诚信者受益,失信者当罚,诚信和谐的网上交易秩序才能逐步形成。

延伸参考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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