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贸易采购,遇到一件这样的人和事:
A供应商,严格说起来算是我们的OEM商吧!双方签定协议,合作也有二年了!听之前的同事说,我们过去他们那边竞是爱理不理的待遇!合同的签订也是来来回回好几次,我没有少受他们那个财大气粗的老板的嫌气!为了工作竞也忍了!
我与他们合作半年来,除了跟单小姐的态度很硬朗之外,其它也没有什么磨擦发生,不与计较可以说是合作良好吧!可是就在前几天发生了一件事情让人有些感叹啊!
按合同我们是月结的,每月的25号付款上月货款。这个月由于是10.1大节,所以我们提前在9-29付9月份的货款,一共是59835元人民币.付款后,我传真了银行进账单给他们.
一会那个财务的李小姐就打来了电话,说:采购小姐,你们给我们汇了多少钱啊?我告诉了她.
她那张利嘴就辟叭开了:你们又少了我们三十多元啊?上个月也是少了二十多元,这个月又这样?
我说:李小姐,我是采购,我们对账是财务负责的,如果你确认少了,那么你先与财务核对一下,是不是对账单少算了,或者是汇款有问题,对清楚了,有问题我帮你跟进,好吗?于是转到财务部了!
我们的汇款是老板娘亲自负责的,刚好在办公室,我就问老板娘,为何对方说少了?老板娘说:你同她说是汇费,银行扣的手续费,我一共用了50元才扣他们一个零头啊!做那么多生意中秋节都没有一盒月饼,这个小事还计较?既然如此,我无话可说.
当那李小姐再次打电话来时,我就正式的告诉她:那是手续费!谁知那个李小姐气势汹汹的说:没搞错要我们出手续费?
我说:那也算公平啊,一共50元我们一半你们一半!
那个灵牙利齿的财务小姐恶狠狠的说:我不管那么多,对账单上是那么多,你们就不能少我们的!告诉你,如果不付清欠款的话,后面我们不再发货了!砰的一声挂掉了电话!留下愣愣的我,无奈的叹息!
事情我以为等那个李小姐平静了就会平息了,可以到前几天,我下了一张订单给他们,订单一传出去,对方马上就打来电话:采购小姐,你们不付清上两次的欠款,我们是不发货的!一共是五十多元!
我说,不是同你解释过了,那是手续费用吗?
李小姐说:反正我们要按对账数额全数收清,你们怎么这样啊?每次都少汇款?一幅横行的架式!
我说,那下次给汇款一齐补上吧?
李小姐说:不行,反正我们老板说了,你们不付齐我们就是不发货!
我要求找他们老板,说是出差不在!那我说:你就在订单上签回字吧,说你们不发货!
李小姐说:你们欠我款,为什么要我签啊,签什么啊?
我被她这样一闹真的有点生气了无力的说:我们的订单要求二日内签回,写的很清楚,如果你不签我当你默认了,你自已看着办吧?也不客气的挂掉了电话!
结果是:那个李小姐没有签回订单,却在9月份的对账单上签了回来,清楚明白的写着要付清尾款才发货!一共是51元.于是我财务收到后,要求对账,不对不知,一对才知道,扣除我们外地办事处的退货,他们还欠我们的598.5元呢!可以叫人哭笑不得的是,结果出来了,那个李小姐还专程打电话给我:采购小姐,叫你们的财务一定要确认了那个对账单,我们才发货!
我们的财务却也不肯确认这个数量,因为老板发话,那个是手续费的!为此几经来回,还是我们确认给了A供应商!
不过我同老板讲了原由,老板立即召开市场部会议,以后撤消A供应商的所有货品,清完为止,不再订货!
这样的供应商,这样的财务,真不多见啊!如此到底是企业的福还是祸呢?这种精神倒底该不该称赞呢?
补充说明:按理说,发货的运费是我公司出的,汇费各方一半是很公平的事了!那笔退货,我们外地办事处是9-23左右退的,发货运,(有传真清单与货运单给对方)估计在9-30对方可以收到。我认为应该在对方收到货再给财务退货单扣在10月份货款。给那位李小姐这样一闹就扣在了9月份了!这样我们就多汇了款给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