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大叫我去处理一件事,因为我接手之前从来没有退过货给别人,现在一来就要退货,而且一退就是几千,今天供应商说货不是他们的,,要收钱才能帮我们加工,但我老大要我去处理,我不知情之下去看了,原来那些货是2006年另外一家做的,已与供应商协商属于他们问题的无偿返工,但我司的原因可挑选后适当收些加工费,但回来后骂我们白去一天了,没处理好,(他的意思是我们没有把那些本来不属于他们的货要他无偿帮忙加工,老大呀,一个就几毫钱呀?换上你你原意吗?)
我与一个品管一起去的,回来后一块被骂了!说我没做到事。请问我们有错吗?是否一定要把这些货说是他们的呢?是不是有一种在骗人的感觉?
还是按我之前的做法?请指点!
截止今年居然叫另一个同事同人地说,一定要供应商负责,但人家还是不愿意,你说这样的上司我是不能再跟随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