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情况是,目前大部分企业中员工和企业及其老板之间是没有平等对话权的(少数老板认为奇缺的“人才”除外)。表现在包括工作时间在内的一些基本制度安排上,便是员工只有“全是”或“全否”的权利,要想留下来就必须全盘接受预设的一切安排,如果提了异议就必须走人,即使勉强留下来也必定被老板逐渐“伐异”而边缘化。而且,像工作时间安排这种对全企业所有人普遍适用的、很可能还有着一定企业传统的刚性很高的规定性要求,员工提出异议就无异于有直接向老板的“管理哲学”宣战的味道,是“大不敬”之罪,想“混好”或者想保住饭碗的人,不会贸然冒这种“大不韪”,除非脑子进水或情绪失控了。对于这种可能引起企业内部人心大乱的“刺头青”,绝对是“专政”的首要对象。
我想,没有老板不知道6天工作制的违法性,其之所以敢于置法律于不顾,除了从反面看的法制层面原因(由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外,主要还是由于下列根植于大部分老板内心的错误管理理念,才使得他们推行起6天工作制来“理直气壮”、“义正词严”,仿佛原本5天工作制才是违法的:
1、老板们错误地坚信:绝对工作时间是员工工作绩效的最主要的(甚至唯一的)决定因素。换言之,工作时间越长,说明员工越卖命、越投入,工作成绩就会自然地越突出。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工作时间过长的现象会最为突出,因为在这种没有技术含量或技术含量很低的半体力劳动企业中,劳动时间与产品产量的确是成正比的。在这种企业中,老板规定超时工作或许还符合其自身利益,所侵犯的仅仅是员工的合法休息权,至少“落一头”(损人利己而已)。但是,在大量非劳动密集型企业中,老板对自己的非体力劳动的员工(甚至是知识型员工),仍然把绝对工作时间作为工作绩效与企业发展的决定因素,则有点“损人不利己”的味道了。“损人”自不待言,“不利己”可能很多人就不理解了。其实,原因很简单:正是因为老板如此重视工作时间的长短,所以员工也会很自然也把工作时间看作是衡量自己工作效果的主要标准,至于在工作时间内到底做了些什么、做的效果如何,反而成了次要问题。上班有如“坐堂混点”,只要准点来、准点走,就即便无功、至少无过了。现实情况是,越是注重工作时间控制的企业,其员工工作效率很可能反而越低下。而切实提高单位时间内的工作效率,可能才是企业发展的终极解决之道。这让我想起很多家长逼着原本不爱学习的孩子复习功课的情形,很多孩子在家长监控下秉烛夜读,看似认真,其实只不过在对着他认为枯燥无味的书本发呆而已,早已神游千里了。于是,就有很多家长不明白了,这孩子每天晚上都熬夜苦读,怎么一考起试来还是差强人意呢?相似地,也许很多规定超时工作的企业老板也不明白了,我的员工每个星期都上六天班了,还经常加班呢,多么敬业啊,怎么企业效益还是没什么明显提升呢?也许,他们只是一直没有搞明白:员工被动的“辛苦”和主动的“用心”之间的差别到底在哪里?对于没有真正“用心”工作的员工,你让他一个星期在电脑前面坐上5天和坐上6天、甚至7天,没有任何区别。作为企业主的您,是愿意要“用心”工作5天的员工呢,还是愿意要在电脑面前呆坐6天、还憋着一肚子气的员工呢?如果您还觉得不好选择,只能说明一点,作为老板,您对自己如何判断员工的“用心”程度也没有信心。
2、老板们偏执地认为:员工必须像我一样把企业当作自己的一样无私付出,我要用近似于(甚至相同的)对自己的要求尺度来要求员工。换言之,我老板工作的时候你们必须也工作,我不休息你们也别想休息,我工作多卖力你们就要多卖力。但是,这个想法本身却极端自私。无疑,大部分私营企业老板都有着艰辛的创业史,因此他们会很自然地认为:现在我让你们轻松坐享我的创业成果,还付工资把你们养起来,和我当初的艰苦比起来,现在只是让你们多上一点班,算得了什么?我每个星期七天无时无刻不在为企业发展劳心劳力,而你们只上六天而已,论辛苦哪比得上我。你们应该感谢我给了你们宝贵的工作机会,而不应该抱怨工作时间长,否则简直就是以怨报德、忘恩负义。在履行责任和义务上,把员工放在和自己一个等量级来要求,但是,老板们忽略了更重要的另一面——员工在享有的权利和收益上,怎么和老板比?打个比方,这就相当于一个人在做生意时只占30%的股份,却要他承担50%的亏损。老板们只有在给了员工相应更多的权利和收益之后,才能要求他们承担更大的责任和义务。老板们不能只站在自己的立场来要求员工,而应该同时也站在员工立场来双向考虑问题:一方面,员工们拿着相对微薄的薪水,不管是仅仅为了养家糊口,还是为了发展个人事业,总之是把自己的人生和企业的命运捆绑在了一起,要相信老板对员工的好,大部分员工一定会自觉地加倍回报给老板;另一方面,工作只是员工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而已(即便他再重视事业),而远远不是全部,他们还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朋友、自己的休闲、自己的健康、自己的社会责任、自己的爱好、自己的精神世界。。。。。。,这些人生中同等重要(甚至更重要)的东西,必须有相应的时间安排去兼顾,否则就会偏废,成为一个不完整、不健全甚至没有意义的人生。即便只工作5天,员工也已经将每周的绝大部分时间分给了工作和事业,分给其他部分的时间已经少得不成比例了,更何况是6天。如果恰巧老板本人就是一个“工作狂”,那么,请你不要再把你本已残缺、病态的生活方式强加在你的员工们身上,戕害出更多残缺、病态的人生了,这是有违人性的做法。成功企业家,鲜有人格不健全、心态不健康、生活不完整者。反面例子是,我曾工作过的两家6天工作制的公司,老板与其配偶的关系都非常紧张,我想,这些绝不仅仅是巧合。
3、6天工作制与老板们的功利主义的用人策略一脉相承,实际上他们信奉的是人即“谋利工具”的理念。既然员工只是一种“工具”,怎么用当然完全由老板说了算。从“功用”上讲,在中国人力市场现实环境下,员工的“替代成本”似乎并不高。“以人为本”、“人即资源”、“人才战略”,大大小小的公司都习惯了应景地吆喝那么两嗓子,然而是否真的求贤若渴、视才如命,还是得看实际行动。当老板心里想着“只要有钱,还怕招不到人?”的时候,所有员工的悲剧命运早已注定,超时工作的规定只是一个前奏而已。老板从根子上对员工“工具”价值的重视和对其独立人格的蔑视,才是超时工作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之一。完全建立在功利主义之上的用人理念,又怎么会有丝毫的“人性化”和“人文关怀”可言?不管用多少虚情假意的温言软语,也难以掩饰那冷血现实的精神内核。公司视员工为工具,换来的自然是员工的视公司为暂时栖身之所,没有归属感,没有忠诚度,都是很自然的事情。
以上3个方面的原因,我想才是6天超时工作现象产生的深层原因,根子都还是在老板和高层管理者自己身上。虽然,6天工作制目前已然成为一种政府与企业之间“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但并不能因此而排除其本身反映出的企业及其老板的非人性化的管理风格和功利主义的管理理念,正如暗娼遍街不是说就等于鼓励大搞“无烟工业”一样。有人或许会置疑仅凭一个星期上几天班就断定企业管理上有问题,似乎略显绝对。然而,很多问题,正如6天工作制,看似无关痛痒,实际上却很可能是某种企业“绝症”的先兆。以小见大,防微杜渐,起码,假如当你应聘时,公司告诉你一个星期上6天班,如果你不想仅仅混口饭吃,那么就得给自己提个醒、多留个心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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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几个老板是守法的
好的经营管理理念就会有好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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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开放没几年,各方面还不是很完善,思想观念也有问题,在各方面的性价比还多是以薄利多销的方式生产,要想实行5天制,应该还有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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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只是员工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而已(即便他再重视事业),而远远不是全部,他们还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朋友、自己的休闲、自己的健康、自己的社会责任、自己的爱好、自己的精神世界。。。。。。,这些人生中同等重要(甚至更重要)的东西,必须有相应的时间安排去兼顾,否则就会偏废,成为一个不完整、不健全甚至没有意义的人生。
然而这些有那个老板可以理解,现在唯利主义的支配下,老板基本上把工人当作赚钱的工具。看看现在工人的工资就可以知道了,工人的薪酬收入里面70%是靠加班挣来的啊,这是中国企业的悲哀,也是老板的悲哀,更是员工的悲哀啊!!!新的劳动法出台,到现在我所知道的公司,还没有那家说按照新的劳动法执行的呢。这是中国劳动法制定者的可悲呢。
私营企业6天制很正常,有些地方还实行月休一日制,
法治社会这个名字是多么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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