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话题引述]:《***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规定,乘客应主动让位给老人、孕妇等特殊乘客。不履行义务,驾驶员、售票员可以拒绝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对乘客处以50元罚款。
[民间反应]:九成多市民明确表示,这样“强迫”式的文明乘车条款难以实施。“这样,主动让座的文明行为会更多。”也有读者持有这类的乐观看法,但相对于反对呼声,赞同的声音显得微弱。强制性让座规定不仅惹得中青年不满意,连作为受益者的老年人也“不领情”。因为“让不让座是道德问题,不是违法乱纪。这种规定会制造我们老年人和年轻人的矛盾。”“让座合情,人家有尊老爱幼的美德;不让座合理,人家没有让座的义务。” “市民素质挺高,我的车上总有人让座。” “这样公交车上摩擦会多,投诉会多,车上僵持不下,车准点到站都难。”等等!”
[部门回应]:面对一连串的质疑,政府有关部门说,该条例只是一个草案,可能面临再次修改,修改结果将在下次人大审议中会见分晓,这些市民反馈的意见将会作为参考。
[话题引申]:我们都深知: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虽然在公交车上给老弱病残让座是社会提倡的道德风尚,但如果把这种道德风尚提高到法制层面,又会有多少人支持呢?事物往往都具有二面性,暂先不讲出台这一政策的目的意义何在,就他的合理性,都值得大家质疑。虽然雷锋精神值得国人的赞扬及提倡,但是国家没有任何一条法规规定国人一定要学雷锋。换句话来说,只要在不犯法的前提下,不学雷锋,不做雷锋,并不违法!就凭这一点,谁赋于你们权利,不让座就罚款呢?任何人都有选择不做雷锋的权利。因为必竟道德和法律是两回事,如果我们非要用法律去捆绑道德,必然会引起人们的反感,明明是一件好事却搞成乱七八糟!
让不让座是一个问题,但强制让座更是一个问题。因为古人都知道尊老爱幼,难道我们还不如古人,难道说国人们素质低,但别忘啦说这话的我们也是中国人啊!所以,请别说这种话啦,与其说这些话,不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感动、感化他人呢?不是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就对此事来说,假如每一个人都自觉起来让座,我就不信还会有多少人坐在那里不动!其实,无论是国人还是外国人,文明素质的高低都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培养造就的!勿庸置疑,罚款办法在短时期内或许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仔细想想,罚虽然威力大,但光靠处罚决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源所在。换句话来说,处罚决不可能罚出文明。有些人也会说,新加坡如今的文明和美丽是“罚”出来的,现在也有好多城市也在效仿,但千万不要东施效颦啊!因为,所有的文明都是在公正为前提,法律为保证成就来的。朋友,对此事你有何看法呢?呵呵,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制度合理,但50块的罚款是心理底线吗?可别忘啦,新加坡的罚可是“重罚”啊。罚款额度可不是50块那么简单啊。就好比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在罚款单满天飞舞的今天为何屡屡禁不止呢?如果我们把罚款的额度提升到另一高度,比如罚款一万,二万,而不是一百、二百,如果这样,这种现象还会屡禁不止吗?(俗话说,要狠就狼一点!)
如果你是企业负责人,你觉得处罚员工是制订处罚制度的根本吗?你会说制度是菜市场,可以讨价还价吗?你又是如何制定公司制度的,制定制度的关键又是什么呢。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