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司经过多方面的努力终于拿下了一工程的五金配件供应权,但这一工程是则两个门窗厂来施工的,这里就叫A门窗和B门窗吧。首先是A门窗厂向我司订购了配件,收订金,供货都很顺利,就是货款还没给,但承诺说这周会给的!
下面一个施工方B门窗,是6月底与我们签订了合同,也是要订购一部分五金配件,但对方一直没有付30%的订金,这是个小合同,30%订金也才7000块钱吧,但对方一直和我方说要我们通知公司总部先给他备货,可是现在货早就备好了,就是不打订金,我估计这货肯定B门窗是要的,因为一个工程不可能用两种配件,但B门窗的经理一直说他们公司资金短缺,让我们先帮他发货到他工厂,待一周后会付款给我们,我们总部肯定不会同意不收订金就发货的,因为工厂规定是收全款才发货,但是我们给总厂多次协调才肯发一部分货给客户使用,待款付完再发余下的货。现在B门窗是订金也没打,打电话问说是现在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来,还一直说让我们不要卡他的货,但我坚持让他付订金,我给客户说:7000付不了那3000总应该有吧,客户在上周五终于同意付3000元订金,告诉我方说星期六给我们打款,可我今天上班一查还是没收到钱,看来又有新情况出现了?
大家说,这货我该不该给他供呢,我收3000块钱的订金总不过分吧?如果对方到时间不付款,难道为了2万块钱还要打官司吗,不值得!
现在的业务,确实越来越难做.由于今年的银根紧缩,各家企业都在为流动资金而苦恼.所以在目前的情况下,不管是贸易公司还是小型企业还是大型企业,都把资金回款率放到首要考虑的地位.不清楚这个B公司承接的合同总金额有多少.但是有一点很明确的就是:一、金额大于10万或者更多,B公司却给不出7000的预付款,那他们的承接订单的执行能力值得怀疑;二,金额小于10万,B公司实力则需要考察。无论哪种情况,个人觉得都不宜拖欠货款,给3000元预付款我都不会做这个单子。我公司再小,在5万元以下的款子都不会拖欠,避免给人信誉度和实力不足之故。除非实在经营状况不佳,已经到了无米之炊的地步了。楼主设想一下,如是到这个地步,那我即使并非不守信誉之人,但是因确实无力而付余款。你又能如何?只能拖到我有钱再说了!
当然,如果贵公司与此B公司交往非一日,且了解深厚。则可以从朋友角度帮助渡过难关。
生意做得久了,完全靠人脉和信用生存!该帮的则帮。不了解的也尽量避免将来的尴尬。与其将来兵戎相见,不如现在大家客客气气商量好,宁可暂缓也罢!
第一次合作,是不是该小心些呢?
1:"收3000块钱的订金总不过分吧?":不过分的.
2 "如果对方到时间不付款,难道为了2万块钱还要打官司吗?":是呀,不值得!,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把握好主动权.有好多官司,三解债都是因为"心太软"形成的.官司一旦上身,官司好打,执行困难.咱们的产品是有市场的,又不是卖不出去,所以,等客户备齐了订金,货款,找咱们提货吧.这并不是守株待兔,总不能赔了夫人又折兵吧.(赔货,赔运费,打官司,自找烦恼.)呵呵.个人见解,供参考.
同意以上观点
首先做生意讲的就是一个诚信。对于B门窗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脱货款表明其诚信度有所欠缺
再次收定金-备货-付尾款-发货,这个是行业内正交易程序,完全没必要为了单子而改变规定。若是这次后期工作能较好的完成,那下次和B门窗的交易会更有难度。
工程猫腻太多,还是按程序来好些
双方不是诚信通会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