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0012 中小企业常见股权问题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命题,由于篇幅有限,笔者在这里就中小企业常见股权问题作一简要介绍,望有助于中小企业及早走出法律误区,保障企业将来的健康安全发展:
1、股东之间缺乏股权合同。许多企业的创始人之间多为朋友,由于都为朋友,彼此面子上不好提签订合同的事,许多时候大家将钱凑在一起成立一个企业就开始经营,各方的出资金额,出资形式,所占股权比例等,都未作书面约定。一旦将来出现股权纠纷,很难解决。
2、股东股权不作工商登记或变更登记。许多股东怕麻烦,股权通常不作工商原始登记或变更登记,当发生争议时,也往往很难保护自己的权益。
3、股东股权不在公司章程里体现。根据规定,各股东的出资形式、出资金额,所占股权比例等都应该在公司章程里记明,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具有公司“宪法”的作用,如果股权不在公司章程里体现,不仅经营管理上容易出现不合法的行为,而且将来发生股权纠纷,也很难解决。
4、公司房屋资产仍保持个人户名。这是许多公司的远作模式。某股东以房屋形式出资,但出资后只是让公司用,并不将户名过户到公司名下。实际上这等于这一资产并未投入公司,现在公司只是使用而矣。
5、购买的商铺企业等不作工商变更登记。有的人购买别人经营的商铺企业等,以为购买后自己进驻管理,就视为此商铺企业属于自己。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区,股东姓名、法人代表等必须在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