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调解1号案例及规则提示
商业纠纷调解中心已成立,并由lawyergao和法林两位调解员成功地在线调解了一起纠纷,现将简要案情和调解事项公告:
一位网商F某向调解中心申请在线调解纠纷时反映,付款后对方G某不发货,这似乎和一些网友在网上碰到的骗局有些相似。但到底怎么回事呢?经调解员在线调查,发现属于双方在交易中沟通不到位,对运费等一些细节问题事有误解。经调解,双方消除误会,互相谅解,最终达成和解一致,调解中心成功地在线解决了这起纠纷,调解历时仅半个小时左右。
网上交易是一种新的交易方式,发生误会的可能性比现实交易要大得多,一旦发生争议,由于沟通渠道和方式的局限性,有时可能会使争议和误会升级。
商业纠纷调解中心在线调解的原则,就是以双方自愿接受调解为前提,以一个独立的第三方身份介入双方的纠纷调查,并主持调解,以专业法律人士知识和经验,引导并促使消除纷争、找到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以最终共赢为目的。
调解自愿原则,不但体现在不强制任何一方接受调解的方式,也体现在不强制任何一方接受调解结果。这种不强制的自愿方式最适用于诚信经营的网商,而对于骗子们只能提请公安、法院去解决了。我们坚信对于大多数有诚信的网商们而言,是需要这样一种具有网络特征、方便、经济的在线解决争议的方式,这也是我们设立调解中心的动力来源。
在线调解电子商务纠纷,是一种新的纠纷解决方式,相关操作模式我们也正在不断摸索和完善中,还希望得到广大网商和相关专业人士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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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商业纠纷调解中心1号案例的调解情况,现就在线调解过程中的一些程序规则的要求和申请调解的准备提示如下:
1、有调解意向的一方,请提前与争议的另一方沟通提出以在线调解的方式解决双方的争议,然后同调解中心联系申请。因为双方自愿接受调解是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的前提。当然,如果因某种原因单方提出申请,中心调解员审查后,应及时告知争议的另一方确认是否接受调解。提出申请的一方应提供另一方的贸易通ID等必要联系资料。如另一方拒绝接受调解,调解中心则终止在线调解程序。
2、调解中心决定受理调解后,将指派调解员进行在线调解。调解员与双方先分别沟通并多方引导促使,在确认调解有望成功时,调解员再确定在线调解的具体时间,告知双方到指定的网络洽谈室参加正式调解。经调解员在线主持调解,双方一致同意调解方案并着手履行的,也可以取消一些调解环节。
3、请各方遵守时间约定,准时到指定的网络洽谈室参加在线调解。
4、争议双方请于参加调解前各自整理好资料,尽量简明地就双方交易的事实,争议的焦点做文字上的准备,并提供相关事实的关联证据。
5、参加在线调解的双方请遵守调解纪律,按调解员的要求和安排分别发言,客观地陈述事实和自己的主张,不要有人身攻击等与解决争议事实无关的言行。
6、调解过程中涉及的双方共同确认的无争议的事实部分,是调解员进行调解的重要事实基础,对事实有争议的,请提供相应证据,调解员将根据相关证据综合整体案情,独立地做出判断和建议。
7、依据诚信和客观公正及中立的原则,经调解员协调,双方一致同意调解方案后,应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为谨慎起见,在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可约定签订以书面原始文件、传真、邮件、即时聊天记录等双方认可的方式把在线确认的主要事实、最终的调解结果正式确认下来。
8、调解过程是否允许旁听,调解过程和结果是否可以公开,由争议双方决定。不涉及商业秘密等的交易纠纷,调解中心建议申请公开调解,应尽量允许他人旁听、并同意调解中心将调解过程公开。
商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
北京杨律师主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