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职场生涯 | 经营战略 | 管理杂谈 | IT管理 创业:创业咨询 | 创业路上 | 创业加盟 | 赢在中国 物流:物流行情 | 国内运输
国际运输 贸易:国内贸易 | 网上贸易谈 | 外贸 | 采购俱乐部 | 市场营销 | 商务外语 | 进口 | 投资理财:理财 | 投资 | 项目合作
电子商务 网商俱乐部:十大网商 | 网商活动 | 网商故事 诚信安全:商业防骗 | 法律咨询 | 投诉举报 | 商业纠纷 | 在线调解
知识产权 商务服务:公关礼仪 | 商旅在线 | 企业咨询 | 教育培训 | 展览展示 | 餐饮娱乐 | 设计联盟 | 中介租赁 | 招聘求职
论坛首页 财富值商城
第一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最后页

李宗发 律师 讲评常用法律知识(商业篇)

发表:2007-11-13 02:35 楼主
成都律师
职位: 版主版主
级别:秀才
注册:2006-12-05
订制
给我留言
查看财富值
作者帖子  作者博客  
楼主推荐
·法律专家称对部分垮塌建筑应追究...

 

李宗发律师讲评常用法律知识(商业篇)

 

 

        前言:为了方便广大朋友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我们准备结合多年办案的经验与对法律的研究,就与广大企业密切相关的最重要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评,当然也将包括与大家生意、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方面进行讲评。为满足大家的需要,本讲评以法律知识点的形式尽可能讲得简洁易读。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帮助各位朋友轻松地培养、积累自己的法律知识,使自己学会驾驭事业的方舟不断绕开商海里的层层暗礁和险滩,永远安全地驶向未来。

       当然,由于律师业务繁忙,时间精力有限,不能将所有极重要的法律知识一下全部写出来,只能每过几天挤出一点时间来写作补充,以满足各位朋友的需要,因此请朋友们给予充分的谅解,并欢迎常来作客!

   

(声明:版权为笔者所有,仅供新老朋友们阅读和为个人学习之用,其它人欲转贴、大规模复制等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否则笔者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力)

 

作者:  李宗发 律师         网址:http://www.law119.cn

 

 

 

 

[最后修改于 2008-08-21 07:37:41]
最新精华回复:
10楼   成都律师:  Law0010  解除权的期限是多久?  ... [详细]
签名档:
成都律师 经济纠纷 债权债务 房地产 项目投资 项目融资 法律顾问, 网址:http://www.law119.cn ; 电话:028-61219600 89668955 86258821; 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
奖励财富值 | 收藏到网摘 |  
成都律师
给我留言
订制
职位: 版主版主
级别:秀才
注册:2006-12-05
查看财富值
作者帖子  作者博客
帮帮采纳数:13
沙发
发表:2007-11-13 02:44
Law0001 没有证据的事实未必就是“事实”

 

Law0001  没有证据的事实未必就是“事实”

 

   在法律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但是,某一事实是否存在,需要证据去证明。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对方又给予否认,那么这一事实就不会得到法院的认定。

   例如宋某开了一家公司,起步之初资金非常紧缺,于是好友张某投资5万元入股,双方商定,该公司宋某占70%的股权,张某占30%的股权。由于双方是朋友关系,因此未签订合同,也未向张某出具出资证明,更未向工商部门作变更登记。经过若干年的发展,该公司现在发展成拥有5000万资产的公司。这时,宋张双方就一些问题发生分歧,并产生矛盾。张某要求退股,按原来双方的约定张某可以获得1500万元的资产,但宋某给予拒绝。于是张某起诉到法院,宋某否认张某是该公司的股东。由于张某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曾投入5万元资金的事实以及双方商定宋某占70%股权张某占30%的股权的事实,因此法院判决张某败诉。

   没有证据的事实未必就是“事实”,因此在重要生意往来中,需要有证据意识,要注意书面证据的形成与收集。例如要求对方签订合同、要求对方在发货单上签字确认、要求对方出具收款发票、收据等。

 

 

 

签名档:
成都律师 经济纠纷 债权债务 房地产 项目投资 项目融资 法律顾问, 网址:http://www.law119.cn ; 电话:028-61219600 89668955 86258821; 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
奖励财富值 | 收藏到网摘 |     复制本链接 |
成都律师
给我留言
订制
职位: 版主版主
级别:秀才
注册:2006-12-05
查看财富值
作者帖子  作者博客
帮帮采纳数:13
板凳
发表:2007-11-13 02:47
Law0002 为什么从事商贸往来要尽可能双方…

 

Law0002  为什么从事商贸往来要尽可能双方亲笔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书?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有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以及其它形式的合同。而书面合同又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

   实际上只要双方讲信用,许多时候口头合同也是可以的。但是当有一方不讲信用,在发生争议时,口头合同是否存在、其内容是什么等将无法证明,将可能使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因此在商贸往来中要尽可能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而书面合同中最好是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书。因为信件可能存在是否为双方意思一致性表示的问题,而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其容易被篡改,当对方质疑其真实性时,其证明力将遇到挑战,这时如果举证方不能进一步想办法证明其真实性,那么将遇到败诉的危险。而合同书则为双方当面签字和盖章,一般来说另一方是不会否认自己在合同书上所签的字和所盖的章,即使否认抵赖,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进行鉴定,反而使其造成更大的损失。

   当然即使采用合同书的形式签订合同,也最好在每份合同书上都盖骑缝章,以免到时候对未盖章、签字页内容的真实性发生纠纷。

 

签名档:
成都律师 经济纠纷 债权债务 房地产 项目投资 项目融资 法律顾问, 网址:http://www.law119.cn ; 电话:028-61219600 89668955 86258821; 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
奖励财富值 | 收藏到网摘 |     复制本链接 |
成都律师
给我留言
订制
职位: 版主版主
级别:秀才
注册:2006-12-05
查看财富值
作者帖子  作者博客
帮帮采纳数:13
第3楼
发表:2007-11-13 02:52
Law0003 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在现实诉讼…

 

Law0003  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在现实诉讼中有多大作用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非常重要。但是在民事诉讼中实际上证人证言相对则没那么重要和有用。许多人都误认为就某一事实找两个知道的人出庭作证,就能够证明。实际上事实远非如此。

   由于在民事上证人作证如果撒谎,很少会受到法律制裁,即使制裁也不重。不象刑事上,证人必须如实作证,否则构成伪证罪。虽然民事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似乎没有如上几点缺陷的证人证言有很强的证明力。但在现实中许多当事人为了自己胜诉,爱去找一些亲朋好友,有的甚至出钱雇用别人作假证。因而法官通常对证人证言持一种比较保守的态度,往往更愿意相信书面证据。

   所以在商业往来中,最保险的是注意收集和保留有对方签字的证据,以防纠纷发生时好证明相关事实。

签名档:
成都律师 经济纠纷 债权债务 房地产 项目投资 项目融资 法律顾问, 网址:http://www.law119.cn ; 电话:028-61219600 89668955 86258821; 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
奖励财富值 | 收藏到网摘 |     复制本链接 |
成都律师
给我留言
订制
职位: 版主版主
级别:秀才
注册:2006-12-05
查看财富值
作者帖子  作者博客
帮帮采纳数:13
第4楼
发表:2007-11-13 02:54
Law0004 什么是物权?不动产物权怎样才…

Law0004  什么是物权?不动产物权怎样才有效力?动产物权怎样才有效力?

 

 

   所谓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船舶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签名档:
成都律师 经济纠纷 债权债务 房地产 项目投资 项目融资 法律顾问, 网址:http://www.law119.cn ; 电话:028-61219600 89668955 86258821; 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
奖励财富值 | 收藏到网摘 |     复制本链接 |
成都律师
给我留言
订制
职位: 版主版主
级别:秀才
注册:2006-12-05
查看财富值
作者帖子  作者博客
帮帮采纳数:13
第5楼
发表:2007-11-13 02:57
Law0005 购买房屋只签订合同未去过户登…

 

Law0005  购买房屋只签订合同未去过户登记,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转让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但是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签名档:
成都律师 经济纠纷 债权债务 房地产 项目投资 项目融资 法律顾问, 网址:http://www.law119.cn ; 电话:028-61219600 89668955 86258821; 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
奖励财富值 | 收藏到网摘 |     复制本链接 |
成都律师
给我留言
订制
职位: 版主版主
级别:秀才
注册:2006-12-05
查看财富值
作者帖子  作者博客
帮帮采纳数:13
第6楼
发表:2007-11-13 02:58
Law0006 怎么拟订合同

Law0006  怎么拟订合同

 

   合同拟订时一般包括如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另外还需根据需要补充其它内容。但法律比较复杂,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合同最好请律师拟订或审查修改,以防因存在漏洞而导致风险。

签名档:
成都律师 经济纠纷 债权债务 房地产 项目投资 项目融资 法律顾问, 网址:http://www.law119.cn ; 电话:028-61219600 89668955 86258821; 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
奖励财富值 | 收藏到网摘 |     复制本链接 |
成都律师
给我留言
订制
职位: 版主版主
级别:秀才
注册:2006-12-05
查看财富值
作者帖子  作者博客
帮帮采纳数:13
第7楼
发表:2007-11-13 03:03
Law0007 怎样签订合同

Law0007  怎样签订合同

 

 

   有的合同双方签字就行了,特别是自然人之间的合同,但是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合同,一般情况下除了签字外还需要盖章。

   在签订重大合同时,最好是双方当面签订,以免另一方采用欺骗手段签订假合同。

   另外,签订重大合同,要看签订合同的另一方是否为法人代表,或是否为授权代表,是否有资格签订特定的合同。未经授权的普通职工甚至是经理、总经理签订的合同有时未必为合法有效的合同。例如一个企业的总经理将企业的生产设备出卖,如果总经理未经授权,这一合同同样可能无效。

   签订的合同如果为多页,双方除了在末页签字盖章外,建议双方加盖骑缝章,以免对其它页内容的真实性发生纠纷。

 

签名档:
成都律师 经济纠纷 债权债务 房地产 项目投资 项目融资 法律顾问, 网址:http://www.law119.cn ; 电话:028-61219600 89668955 86258821; 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
奖励财富值 | 收藏到网摘 |     复制本链接 |
成都律师
给我留言
订制
职位: 版主版主
级别:秀才
注册:2006-12-05
查看财富值
作者帖子  作者博客
帮帮采纳数:13
第8楼
发表:2007-11-13 03:08
Law0008 欠款、借款等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Law0008  欠款、借款等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又是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欠款、借款等的诉讼时效是2年,适用于中断、中止、延长的规定。也就是说我们的欠款、借款应该注意时效,快到两年时一定要及时催促对方偿还,如果对方不还,需要及时请律师提起诉讼,以免过了诉讼时效后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当然说诉讼时效为两年,并非过了两年就追讨不回来,但这需要视情况而定,而且需要律师高超的执业技巧。

   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一般为1年,也适用于中断、中止、延长的规定。当人身受到损害时,要尽快在1年内提起诉讼,否则也可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签名档:
成都律师 经济纠纷 债权债务 房地产 项目投资 项目融资 法律顾问, 网址:http://www.law119.cn ; 电话:028-61219600 89668955 86258821; 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
奖励财富值 | 收藏到网摘 |     复制本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