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红箭-9在2008-05-06 08:32的发言:
一般公司都有一个全勤奖,原文中没有提,不知道新制度下有没有全勤奖,不管有没有,这个100的勤奋奖都不设的好
上班一直较早:怎么算较早?
8:30上班,那8点来算早吗,7点来呢?是鼓励越早越好吗?
一直最早又怎么算呢?是靠感觉还是有数学公式?没有一个靠谱的说法恐怕又会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如果让大家来推选就更糟糕了
全公司设一个勤奋奖,获奖机会小,很难起到希望的效果。而且暗含别人不勤奋的意思,我每天都按时上班,可有人每天都提前1个小时上班,我就不勤奋了吗?
还有这个惩罚制度也不好,太严厉。10分钟迟到算矿工,本来是迟到10分钟,现在好,反正是矿工,干脆就真的矿工算了,这显然不是管理者的本意。
个人觉得:
设立全勤奖:全勤奖(比如:100),出勤率90%以上奖(比如:50),这样就可以了,不需要更高调的赞扬。
迟到的也罚,但是别太严厉,迟到总比矿工好:比如迟到半小时以上的罚,每月迟到5次以上者罚什么的。
呵~,瞎说的。
全公司就只有一个勤奋者吗?
上班早就是勤奋吗?早早到公司打私人电话、玩游戏的呢?

我也支持一个月设一个100元的勤奋奖还是不设的好。
我觉得要鼓励更多的人去达到某一目标的话,还是给一个统一的标准,达到了就有统一的奖比较好。
也就是说,目标管理针对的是所有的人的激励,是一个基准的达到与超越(准时就好,如果公司规定要提前15分钟开早会,就以这个时间为准),人人机会平等,更能激励人,比如勤工奖(全勤奖)
而这种“标兵”式的一个奖项,只是针对一个人而言,胜利者只有一人,对多数人没有实在的激励作用,因为它是排名次的,所以怎么样也只有一人。
当然,在勤工奖基础上再给个鼓励或者激励,可能是老板设这个奖项的初衷。想法是好的,但方式方法却可能达不到预想的目的。
如果是我,我会这样安排:
1、所有的人,每个月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不旷工,没因怠工和不服从管理受处罚的,勤工奖30元。(假如原定为50元的话,抽出20元)
2、连续三个月都拿到了勤工奖的再奖一个勤奋奖50元(此为季度奖,一个季度奖一次)
3、一年中连续拿了四个勤奋奖的再奖一个勤奋奖100元。(此为年度奖,一年一次,这个奖难拿,因为一年只要请一次假就拿不到了,但还是很有激励作用的,因为最后一个月员工的奖金是30+50+100=180元)
这样一个月月都能拿到勤工奖的员工,一年的奖金就是30*12+100=460元。
而这并不需要打工人额外做什么,只要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而已,对打工人还是有一点吸引力的啊。
对老板来讲,也是划算的。我们按95%的遵守率来算,假定是100人,那么:
一个月每人省20元,则是2000*95%=1900元,一个季度三个月为5700元,
一季度应发勤奋奖95*50=4750元,余5700-4750=950元。一年四个季度余950*4=3800元。
而年终拿这个勤奋奖的人数为95*95%=90人,则勤奋奖为90*100=9000元,冲减余数3800元,需另出9000-3800=5200元,
按楼主原来计划一年1200元计算,一年多出4000元,平均一个月不到四百元,却可以调动起95%的人来达到要求。
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处罚就没必要那么重了。因为迟到一分钟,他的损失就是30+50+100=180元(当月勤工奖+本季度勤奋奖+本年度勤奋奖)。只要事先向员工告知这一点(迟到一分钟损失180元),多半员工都会很积极主动自觉去配合的,不管是迟到还是请假,楼主所要做的就是严格执行这个标准而已,谁也不能放松。以我的经验,30元的勤工奖员工都是很在乎的。
当然,数额及人数只是一个假设,具体的还是楼主自己根据公司本身的情况来定这个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