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区兄弟姐妹们有的家破人完!礼品在此表示慰问,祝受灾朋友们早日恢复心灵的莫大伤口!重建家园!
同时就想到一个关于保险的话题!有保险条理规定这种由于不可抗因素属于免责您觉得合理吗?
这是否有点像霸王条款呢?
我来回答,我很明白保险。
地震这种情况,分别是这样的:
人身保险,地震造成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进行赔偿。这里面包括:短期意外伤害险,终身寿险和定期寿险等。
如果是财产保险,就属于免赔责任了。家庭财产,车辆等在这次地震中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会赔偿的。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主要这是国际惯例。当然也有点霸王条款的意思,不过,这个免责条款是保监会统一制定的,保险公司无权自己制定。
整个四川遭到毁灭性的破坏,我们中华儿女都尽自己的微薄力量献出一份爱心。
我认为保险公司赔偿是合理的,这比起那些失去亲人、孩子的又算的了什么呢!
那些失去亲人的人,以经很痛苦了,让我们大家一起呼唤。
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变得更美好。
保险公司也要赚钱,只要和钱打上交道说道德什么的几乎都没有什么道德可讲的
不管保险公司办公司的时候说得多好听,如果自然灾害他们都全部赔的话,那么也担心他们自己倒闭或者赔偿不起.
赔偿不赔偿看保险法.捐款不捐款看他们良心
交易要公平合理呀!
是否霸道?
是否太霸道?
我觉得应该理赔,如果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可以不赔的话,那这不明摆着是只想赚钱么?难道只有出了,车祸被人谋杀或者得了什么不治之症死了才赔?如果真是这样,保险公司开着是做什么的啊?我宁愿把钱放在银行里,还可以不时的为国家做点小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