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有偿使用塑料袋,这对消费者很不公平。对商家反而有利,他们巴不得呢。我觉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对生产及供应商加以限制与监管。引导他们生产环保的型产品来代替。绝不对一板子打在消费者头上。
一项政策的出台,无非是“禁止什么,允许什么?”“能怎么样,不能怎么样?”“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不能模凌两可。
如果禁止使用塑料袋,取而代之的,是使用纸袋,或竹质器器具,同样是有很多问题。
大家知道,造纸,污染是很大的问题,造纸污染国家和世界已经在控制了,关闭了很多造纸企业,一旦禁塑,用纸,那纸的需求量将倍数增长,污染会更大的。
同时,如用竹质器具,大家也同样知道,就是现在一次性筷子使用量极大,已经破坏了许多资源,也有很多环保人士要求禁止使用一次性筷子,但如果大量使用竹质器具购物,同样是竹子的使用量大为增加,倍数增长的,对环境保护同样面临挑战。
我个人认为,政府对塑料袋的管理,关键是要管好哪个环节?
政府对塑料袋的管理环节十分重要,
1、要么管生产环节,就严禁止生产,或严限生产,征以重税,提高成本。从而达到少产,或不产。(这好管理,政策性强,便于统一)。这是在源头管理。正是“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源没有了,流就没有了。
2、要么对商家进行管理,商家提供塑料袋的进货账目,予以重税,提高成本。从而达到商家少使用,少提供。那么消费者就会少用或不用了。只有商家不提供塑料袋,才能让消费者自带购物器具。这就是“次级”源头的管理了,“次级”截流了。
3、要么对消费者进行管理,我认为,对消费者管理不在购买或使用环节,而在于塑料袋用后的处理环节。政府应设处塑料袋集中回收和处理中心,让消费者将用后的塑料袋集中收回处理。对于消费者在使用塑料袋后未按规定处理的,再进行严格罚款。这就是用后处理问题。
总之,“国家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称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这个通知是将“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责任”一板子打在消费者头上,是不适当的,不利于环保政策出台的目的。
一是对商家没有限制作用,反而促进商家大量提供,因为收费而增加额外收入,商家何乐而不为。
二是生产企业大量生产,商家大量提供,消费者肯定会大量使用,最后却形成了,生产企业没有责任,商家作为提供者没有责任却能增收,只有消费者承担责任,显然不公平,不公正。更达不到环保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