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的借鉴应该以道德规范为底线,恶意抄袭则超出道德或法律的限定范围。
一般善意借鉴多为因爱而鉴,动机是纯正的或是中性的没有主观恶意;一般抄袭则是为利而动,动机是丑恶的卑劣的是一种特殊的“盗窃”。
善意的借鉴多是借用其中的一个点、一种创意、一种设计技巧,并加入了自己的创作思维,得出的是一件与被借鉴产品本质不同的新产品;恶意的抄袭则是借用其中的一个面、照搬其整体、主要部分,吝啬加入自己的灵魂,得出的是一件与原物没有根本区别的复制品或仿制品,其本质上没有变。
善意的借鉴是法律允许的,在借鉴的基础上加入创新思维,可以申请商标、专利并且自己对新产品拥有自主版权;恶意的抄袭是法律限制的,性质恶劣的抄袭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属于侵权,要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

我支持善意的借鉴,并且觉得善意的借鉴是设计创作中不可或缺的。
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的借鉴是有为必要的,并且也是必须的,是独创的准备阶段和积累阶段。上世纪,设计技术初露端倪之时,我国的设计人才十分欠缺,那个阶段整个行业不得不借鉴学习国外的产品、技术,利用这种借鉴的方法,快速提高了一个行业的整体水平,缩短了与先进水平的差距,当借鉴积累到一定的程度,设计人才的水平才会不断提高了,并形成了自己的风格、特点,此时他们也有了自己的创作灵魂和理念,此时他们才有资本和资历谈独创问题。
一个设计人员在创作初期也需要大量的学习和借鉴一些成功的、优秀的作品来为自己风格的形成奠定基础。这就如同很多书法大家在成名前也是吸收总结并加入了自己的灵魂才创作出属于自己的字体一样。设计本身就是一个开放的、自由的、创新的行业,好的灵感、技法、思维、理念也是值得别人学习和借鉴的,相互切磋学习才有利于整体水平的发展。如果都是固步自封、闭门造车,我想设计就真的走入了死胡同,发展会受到阻碍。
当然借鉴要有度,也要适可而止,不要一不小心跨过了它的边界成了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