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省厅曾发布预警:有人假冒执法人员以退还车辆购置税等借口实施行骗,现在又有人假冒执法人员推销税务书籍后进行培训的,手段比较高明,上当受骗的人也不少,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案例一:萧山的苏某是一家新办企业的老总,上个月刚领出执照,就有书贩打他手机,说工商局有规定:新办企业必须购买两套工商管理方面的书。虽然苏某起了疑心,但书贩很快给他寄来了书。不久,苏某又接到自称税务稽查人员的电话通知,要他三天后到税务机关参加税法培训,于是苏某信以为真,在接到电话通知的当天,就到银行汇了钱。
案例二:萧山坎山一家新办企业老总的周某也接到书贩电话,对方自称是国税稽查局201室章科长。周某当时正在国税局办事,便询问了税务工作人员,得知稽查局根本不在二楼,也根本没有章科长这个人。
分析: 1、对象:新创办企业的老总,如果该老总经验不足则容易上当受骗。 2、手段:不是简单的推销书籍。这些人从不法渠道获得在工商部门新登记注册的企业老总的联系方式,然后通过假冒工商干部或者税务干部让企业订书,之后又设计培训等理由向企业老总骗取钱财。 3、时间段:在企业新登记注册后不久。
防范: 1、加大媒体宣传,让群众知道税务机关是明令禁止其税务人员向纳税人推销商品(含书籍)的。另外,如果接到类似的电话应该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不要轻易地就将款项汇到对方提供的帐号。 2、工商等部门应完善办事程序及弥补环节中存在的漏洞,谨防企业的登记注册信息外泄。对部门中泄漏公司信息的员工予以严惩。 3、公安、税务、工商部门在与企业人员接触时可以以书面提醒的形式告诉企业,发出预警防止受骗。 4、公安部门在接到报案时应该立即行动。通过多种手段严厉打击犯罪。 5、通信部门应完善办理新电话业务时对办理者信息的采集,这有利于提高公安部门办案效率和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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