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渡头乡前罗万村人,在深圳做数码产品.
万国明工行帐号:6222 0040 0010 5372 577
手机:15818766153/15814081554
(以下为我朋友帮我发的一个帖子)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
我一朋友被万国明骗了51200元,是向万国明定货.谎称跟我是好朋友,叫我朋友相信他.下定单给他做,还一直追我朋友下定单给其打款.我朋友认为是真的是我朋友,就在他的游说下把全款都给他打过去了,说好21号发货的.第2天也就是2月22号我朋友要单号的时候,给了单号.可后来查那也是假的.根本其实就是没有发.我朋友就给我邮件.说起这个事情,说定了产品在我朋友那,问我发没发.我莫名其妙了,我人都在浙江.我几马上给万国明在MSN上问他,我说:你接了我朋友的定单.万国明说:是 我说:你怎么都没有告诉我的,最近一直都在MSN跟你说话.你怎么都不告诉我这个事情,在怎么样 你也应该跟我说一声 我朋友联系不到我 跟你定了货了.你发货了没有?万国明说:还没发,明天发.我就跟我朋友说了,他说明天发.我朋友也没说什么,那就好吧,在等等,一等又是1天.我朋友急了,叫我电话给万国明,出乎我的意料,永远也忘不了..电话通了.我问:你到底发货了没有,他说这下可能有点麻烦了.没货了.我说:你说这个话是意思.他说:就是没货了,那我说那你把钱给我朋友退回去.他说:那不可能了,我给别人定金了,现在退也退不了了,我问:那你什么意思.他说:那只有吞这个钱了,就让我做一次坏人吧.我无语了,这么嚣张的毫无顾忌的不要脸的从他那张满口出口成章就是谎言的口中说出来了. 一开始我朋友就是找我的,可是我回家后,打算回家这边发展,一人在外,家人也不放心我一个女孩子在外.当时深圳的号码没有费用了.我朋友联系不到我.22号给我突然发来这样的邮件.我跟我朋友马上联系.25号我就赶来了深圳,我朋友随后也到了深圳.万国明说好见我,还钱.可是根本出尔反尔.根本不还钱,手机关机.人也找不到了.不知道去哪里了.本没打算要报警,一直给其机会,让他自己出来交代解决这个事情.实在真的是想不出来他会是这样的人.据调查所知,此人是江西人,经常在深圳华强北一带活动,善于说谎,经常更换手机号码,此人原先在诚信通企业深圳市鼎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工作过,望大家以后一定小心留意此人,千万不能再上他的当!望知情的朋友,及时通知我们,也协助警方早日抓获此人.
手机13732416863 王先生
对提供消息者,确认属实,本公司重酬1万元
原来你是这样的人,一直都在诈骗.能利用到的人你可是一个都不放过啊.你知道有因必有果吗?说好还钱,你为什么不还.你那么缺钱吗?乞丐都比你好百倍.你这个骗子.是不是骗的多了,都成习惯了.不查不知道,一查你还真厉害啊.骗了那么多人的钱.想知道你的后果吗?现在很多人都在找你.pol.ice在找你,受害人都在找你.你是要自己出来,还是要别人抓到你.你自己的家人不管了吗?你这个丧心病狂的败类.连身边的朋友都要出卖都要陷害.整天带着假面具做人,你不累吗?别搞到不可收拾的田地 你在回头.你现在就离通缉犯只是一止之遥了.做人做到你这份上,已经到头了.悲哀啊 万国明 骗来的钱也花的差不多了吧.无功获得 昧良心的钱你也能花的这么自如 真是十足的不要脸. 你这个诈骗贩子,奉劝你少作孽多积德. 把钱还出来,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切记~~~~~~~~~~~~~
附件图片为万国明为了取得我的信任,发给我的身份证扫描件以及其后从我朋友处获得的其本人近照
如果朋友能够提供其相关线索(手机,目前的具体住址等),我司将给予RMB10000元酬金!
另: 前段时间,为了拿回被其诈骗的资金,本人通过朋友的帮助,找到了他家。经过一系列了解后,才更加了解了万国明卑贱的人格。
万家庭环境极其恶劣,其父母为了供其读书,向亲戚借了10万多。万国明的家只不过是一间将要倒塌的黄泥垒成的小房子。其父母甚至仅仅是借住在亲戚家里。家里有个身有残疾的哥哥,目前在一家制衣厂做体力活。万在北京念书期间,屡屡为了满足个人的物质需求,到处向周围的朋友,同学借钱。甚至以各种名义向家里要钱。工作以后,万死性不改,反而更加变本加厉。据其周围朋友描述,万在人前,总是到处吹嘘其家庭条件是如何的优越,本身素质是如何的优秀。其人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后来为了满足日益增加的物质需要,到处行骗。(据了解,万曾经因为朋友不借钱给他,怀恨在心,后来借用他朋友的名义,在外面到处诈骗,搞的他朋友现在十分凄惨)。
万虽然骗了不少钱,但是一分都没有拿回家给他父母。甚至于为了躲债,3年没有回家与父母团聚。但是,万对于很多在娱乐场所认识的女人总是十分的慷慨,总是几千几千的借她们钱(据我朋友描述)
同时骗人的时候,特别会利用周围的朋友做掩护,以达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希望各位能帮助我找到他,以清除这颗社会毒瘤!!!
同时强调一点,我们对提供线索者,是有物质感谢的,并不完全是义务。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