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选粹】公司解散的实质性条件

发表:2008-10-06 14:38 楼主
盐太咸
职位: 版主版主
级别:秀才
注册:2005-09-07
订制
给我留言
查看财富值
作者帖子  作者博客  
楼主推荐
·【法律条文白皮书】最高人民法院...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61儿童节,我的宝宝
版主奖励: 10点
经济
主 题: 公司解散的实质性条件
日 期: 2007-5-8 9:47:08
作 者:
来 源: 人民法院报
内 容: 裁判要旨
当公司处于僵局状态,对形成僵局负有主要过错的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而公司尚存在打破僵局、改善经营的客观条件,法院对此诉请不予支持。

案情

  2001年3月,原告博星公司、博德公司、董某分别出资1950万元、45万元、5万元,第三人三毛公司出资2000万元,四方共同成立被告博华公司,从事基因芯片技术开发。根据公司设立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先由三毛公司委派人员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1年,在此期间,博星公司向博华公司转让“肝炎基因芯片技术”,2002年则应由博星公司委派人员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博星公司未履行技术转让义务,博华公司于2002年亦未变更法定代表人。三毛公司、博星公司为此先后提起一个仲裁和两个诉讼,仲裁机构和法院分别作出了博星公司返还博华公司技术转让款2000万元和三毛公司、博华公司履行变更法定代表人义务的裁决和判决,但各方均未实际履行裁决与判决。此外,工商年检报告显示,自2001年3月博华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历年经营亏损,现已无主营业务收入,处于停业状态。2006年6月,3原告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散博华公司。三毛公司不同意解散博华公司,认为只要博星公司履行返还技术转让款的义务,公司经营状况就会好转。法院在该案审理中责成博华公司召开股东会,但博星公司要求解散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行使股东知情权三项议题以及三毛公司关于制定公司发展规划的议题,均未在股东会上形成有效决议。法院还曾要求各方股东就各自持有的博华公司股权进行内部或对外转让事宜,限期洽谈,并主持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博华公司连续数年经营亏损,公司股东会也未能达成有效决议,但3原告请求解散公司的理由仍不充分。首先,博星公司对博华公司经营不善应负一定的责任。博星公司既不履行向博华公司转让技术的合同义务,也不履行返还技术转让款的仲裁裁决,无疑在技术、资金上对博华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正是由于博星公司违约在先,三毛公司和博华公司才以不更替法定代表人和不提供公司账簿来对抗,以至于造成公司股东相互指责和表决僵持的态势。其次,博华公司仍然存在摆脱困境的可能。如果双方股东各自积极履行业已生效的相关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在博华公司获得返还资金和更换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公司经营状况应有改观。此外,博德公司和董某作为公司小股东,如其合法权益遭到侵害,也完全可以依法通过其他途径寻求相应救济。据此,判决对3原告要求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评析

  2006年1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个条文为公司法创设了一项由股东请求司法解散公司的新制度,本案即是法院依据上述新规定受理和裁判的新类型案件,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新公司法该条规定,是该案审理的关键问题。

  第一,准确理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立法目的。此条立法,在于为公司僵局困境中增加一种最后的救济措施。

  因此,在不同股东利益之间,该条立法应当偏向于保护公司僵局中的无辜者、受害者,而不是对形成公司僵局负有主要过错的“肇事者”。不然,允许对形成公司僵局负有主要过错的股东通过诉讼轻易解散公司,不啻于帮助其实施了对其他无辜股东的“二次损害”(导致僵局形成是一次,解散公司又是一次),与救济弱者权益的立法目的完全相悖。对形成公司僵局负有主要过错的股东,对解决公司僵局困境、维持公司存续无疑也负有主要责任,对其提出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更应严格审查诉讼目的防止利用诉讼滥用权利、破坏诚信。

  第二,严格掌握从公司僵局到判决解散公司的条件。全面把握该条规定的立法目的,还应强调公司维持原则,尽量避免公司解散对股东、员工和社会的负面影响。因此,从公司僵局到判决解散公司的实质条件应该是:如果不解散公司无法打破公司僵局,如果不打破僵局就会无法保全股东利益。判断是否构成“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应审查公司真实财务状况,确定公司经营是否确已处于持续恶化状态或必将发生重大损失,还应通过责成召开股东会等形式确定公司管理是否确已处于僵局状态,即公司内部决策和经营管理机制运行瘫痪,股东会或董事会因股东或董事之间的相互对抗,而无法有效召集或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判断是否构成“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应看是否会因为公司资产不断减损导致股东投资遭受不应发生或本可避免的重大亏损。判断“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一方面不能将“通过其他途径”机械地理解为前置程序,未穷尽其他途径,股东就不得提起请求解散公司之诉;另一方面必须切实审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困境的现实可能性。法院需进行必要的司法调解,要在最广泛的层面上,全方位地找寻扭转公司经营和管理困境的其他途径,包括通过公司自力救济、行政部门管理、行业协会协调,以及仲裁或其他司法程序摆脱困境的可能。要结合市场与公司发展前景,客观评定通过其他途径对于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困境的现实性。只有在公司确实无法走出管理僵局和经营困境,股东也无法以其他方式退出公司以保全其利益,提出解散公司请求股东所持股权超过百分之十的情况下,才可以判决解散公司。

  本案案号:(2006)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76号

  案例编写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丁文联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潘云波
[最后修改于 2008-10-06 17:25:58]
签名档:
上海申蕴和律师事务所 提供法律顾问、私人律师、债权债务、民事刑事诉讼、取保候审、涉外业务、知识产权、法务外包等各类律师服务。个人主页:http://www.daixy8258.cn 联系方式:13817699930 戴先生
如何获取图片签名?
赠送财富值 | 收藏到网摘 | 回复楼主 |
盐太咸
给我留言
订制
职位: 版主版主
级别:秀才
注册:2005-09-07
查看财富值
作者帖子  作者博客
帮帮采纳数:129
沙发
发表:2008-10-06 14:41
回复:【案例选粹】公司解散的实质性条件
2006年1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个条文为公司法创设了一项由股东请求司法解散公司的新制度,本案即是法院依据上述新规定受理和裁判的新类型案件,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新公司法该条规定,是该案审理的关键问题。
签名档:
上海申蕴和律师事务所 提供法律顾问、私人律师、债权债务、民事刑事诉讼、取保候审、涉外业务、知识产权、法务外包等各类律师服务。个人主页:http://www.daixy8258.cn 联系方式:13817699930 戴先生
如何获取图片签名?
赠送财富值 | 收藏到网摘 | 引用该话题 | 回复楼主 | 复制本链接 |
版主推荐: 上一篇 『法律问答之刑法解答』什 下一篇 【武汉周律师著作权法讲评
·测试你最近三年有什么危机?
·测测你的缺点在哪里?
·个人成功方向测试 !?
·谣言对你有无杀伤力? ·你的职场应变能力如何? ·什么样的人会是你的福星
·通过接电话测你的销售潜质 ·你08年小本创业能成功吗? ·睡姿看你是否能成有钱人
·你有赚大钱的技巧吗? ·测你成功的几率是多少? ·能否发财就看这一下!?
·看你什么地方最讨人厌? ·立足社会你缺少什么条件? ·看看你适合开什么店?

 
快速回复
    (带*号为必填项)
登录名: * 密码:    注册
标 题: *     
内 容: *

*如果您不能使用上面的HTML编辑器,请切换到普通编辑器

创业咨询 职场生涯 经营战略 网上贸易谈 创业路上 创业加盟 外贸论坛 网商故事
网商活动 物流行情 管理杂谈 采购俱乐部 十大网商 市场营销 商旅在线 商业防骗
通用机械 仪器仪表 专用设备 家电论坛 家居装饰 珠宝首饰 轻工工艺 精细化学
环保论坛 装饰装潢 服饰论坛 纺织论坛 电脑软件 食品饮料 各行各业 古玩字画
谈天贴图 一笑咖啡 真我风采 人在他乡 时尚前沿 单身同盟 开心图吧 激励港湾
上海商盟 东莞商盟 杭州商盟 广州商盟 苏州商盟 深圳商盟 成都商盟 青岛商盟
事件看点
你是网络金牌贸易商吗?
你是网络金牌贸易商吗?
农业狂人--漂亮斑竹MM
农业狂人--漂亮斑竹MM

·港企都倒了,你熬得过年关? 这样摆摊卖库存
·豁出去了,卖掉房再创业 他靠矿发家赚疯了
·我有2000亩地,政策愁死人 猪好肉就贱吗?
·黑幕!房子建筑成本679元/平? 石贩子太狠
·凭什么他的油条能卖3元 你敢投资做这行吗?
·我回过帖的楼主,竟成客户 5岁女拿下28万大单
·我的网上卖钢日记 化工经销太薄利,我快倒了
·我的小纽扣,竟卖给军队! 这农民 一天赚一万
·外行在废塑料狂赚暴利! 30万PC板材,出库了
·袜子堆成山,出不了货真要命 最大代工厂倒闭
财富视点-2009年最赚钱职业
创业:春节到!9大行业暗藏商机 125386
女性:85后美女自主创业,月入五万 117793
项目:春节最赚钱的八大创业商机
95983
算命:准!12生肖创业的最佳时机
89653
行业:08年十大成长行业前景预测
72626
爆料:最捞钱、最暴利的行业曝光 68842
思考:你是真正意义上的创业者吗
58231
老板:08年当老板最赚钱十大行业 49430
项目:适合大学生加盟的好项目
36852
职业:年薪超20万的十大职位 28732

图片专题 
做布偶每月赚一万五?
做布偶每月赚一万五?
超大马蜂窝好卖
超大马蜂窝好卖!
山寨版保时捷公然出售
山寨版保时捷公然出售?
“豆奶温泉”的美容市场
“豆奶温泉”的美容市场
[巴黎感觉]游戏:一句话描述楼上朋友的头像
[情感空间]遇到打劫,你的他会跑的比你还快吗?

在美国花500元买到的别墅
花500元买到的别墅
一元钱在不同城市能干什么
一元钱在不同城市能干什么
原来成功人士是这样抽雪茄的
成功人士这样抽雪茄
[单身同盟]领取光棍节结束单身的爱情魔咒啦
[温暖你心]趣味接龙:四个字形容你的初恋!

排行榜上轻薄小本占鳌头
排行榜上轻薄小本占鳌头
不足50平的开阔虾米家
不足50平的开阔虾米家
工薪白领购房攻略大全
工薪白领购房攻略大全
[时尚前沿]08年临近尾声,你的年假休了没?
[画报约稿]《商人画报》开刊啦,快看看!

最近吃桔子要小心
最近吃桔子要小心
陈安之视频:陈安之教你销售、创业和成功
陈安之教你销售、创业
懒人用品商机凸显
懒人用品商机凸显
[谈天贴图]月挣两千元,该不该继续留在大城市?
[尘世之间]夫妻为事业而分居异地一定会离婚吗
江湖救急
金融危机,该让文员也营销? 5789次
你不寄样品,我就去找别家了? 5609次
我的业务凭啥让我留老板电话? 6346次
助理快被老板逼疯,是何原因? 5954次
转手就赚18万,这等好事还等啥 4993次
为订单拼了小命,却遭老板暗算 6265次
拿货抵债,实属无招中的高招 4432次
她的理由竟可以理直气壮不付钱 4022次
订单完成,客户却说不要了咋办 5213次
拖欠货款,我有绝招! 6675次

 趣味测试         >>更多

哪只大象最大?IQ测试

欧美卖火了,猜是啥?

测你投资什么能赚钱?

猜是什么,它能吃吗?

“谋杀”也能卖钱?

你的创业智商有多高?
博客热文
阿里村创业传奇

博文精华汇编
金融危机五位老板谈应对方案
·从做兼职谈创业人脉的积累
·评当代文化的易中天现象
·马云要带我从出口转向进口
·48万,越南客户助我“过冬”
·不要被产业结构调整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