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商不奸,无奸不商”,这句话中的“奸”字,是形容词。
但奸商一词的中的“奸”字,是动词。是和一个叫“伊尹奸商”的典故有关。随着时光流逝,奸商一词的本意已经被匿没。现在的这个“奸商”地地道道的不是好人了。
自从从商以来,一直就反感这句话:无商不奸,无奸不商。
商人,运用的是自己的敏锐的眼光、灵活的头脑、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在遵守一定规则下进行着公平的交易。本来应该是这样的,怎么就“奸”了呢?
冠商以“奸”的,我估计都是那些吃了亏了人。他们有需求,他们需要和“商”打交道,但智不如人,付出了银子,种种缘由,觉得自己亏了,于是在不好自打嘴巴的情况下,“奸商”就出来了!
还有一种情况,也大大的存在。就是那些从商者,确实违背了基本的商业道德,以商之名,行“奸”之事。
原因还有很多种,总的来说,现在的商人们似乎也不太在意被别人称作“奸商”了,这才是真正的悲哀。
看到过把客户多付的钱款一分不少归还的,也看到过把客户多发的货物一件不差地退回的,为什么商人们不能以这些人作为楷模,仅以自己的智慧进行公平交易呢?为什么非商的人们,看不到这些以商载德的事情呢?
很多事情不是我能管了的,也不是我能改变的。我能做的,就是以我的追求作为我从商的行为准则:我不做奸商!
无论何时何地,让我们在追寻为商根本的同时,谨记心中的信条:我不做奸商,我不是奸商。